2014-12-05 00:45:00|來源:紅網|字號:
華東政法大學校長何勤華接受採訪時建議,每年的12月4日,全體國民放假紀念國家憲法日。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的決策,是由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並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何勤華舉出日本憲法紀念日放假的例子指出,放假對憲法的普及和深入人心影響是巨大的。(12月4日人民網)
紀念日放假,以推動紀念日主題的普及,是可能的。何勤華校長所介紹的日本經驗,也是客觀存在的。但要達到這樣的效果,並非自然而然。
新中國成立以來,每年的五月一日勞動節都會放假,2000-2007年間的五一節還被調整為放假七天的“黃金周”,但就在那幾年,《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的執行情況卻並不理想。有意思的是,等到《勞動合同法》出台,五一節又變回了調假放假三天,勞動保護、勞動監察執法的力度卻得到了增強。這說明,紀念日是否放假、放假的長與短,與紀念日主題的普及、執行情況,過去以來並沒有呈現出正相關關系。
日本重視各項法定節假日,首先源於日本舉國對傳統文化的重視保護,這使得該國許多傳統節日得以保持舊有韻味,摸索出許多靈活多樣、吸引年輕一代參與的宣傳形式。日本重視憲法紀念日,是因為戰后日本和平憲法在其國家重建過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1947年5月3日,戰后日本憲法頒布,是戰后日本和平改造的最重要成果,當時的駐日盟軍總部及后來歷屆日本政府都相當重視,很好的引入了日本傳統節日紀念的理念和形式。盡管中國、韓國、朝鮮乃至美國、歐洲國家一直批評日本的戰后和平改造並不徹底,但后者的憲法宣傳經驗的確值得學習借鑒。
對照日本經驗,不難發現,在法定紀念日的宣傳普及方面,我國還有很大差距,無論是官方還是法學院校、團體,在紀念日宣傳普及的議程設置等多方面還存在能力不足。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步到位實現憲法日放假,更可能成為雙十一之后的又一個網購狂歡日。而對於沿海省份仍主要依賴外貿出口的企業來說,眼下正值搶奪歐美市場聖誕、新年訂單的最后沖刺階段,如果突然冒出一個必須放假的紀念日,很可能被打亂業務流程,造成較大的訂單損失。
何勤華校長的建議其實還包括將憲法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學習日本將憲法基本理念、條款制成親民型的普法讀本,在少兒節目中加入通俗化的憲法內容等。如果這些建議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採納,扎實推進實施,縮小我國有關方面宣傳普及法定紀念日與日本等國家的差距,那麼可以認為,屆時就有了在每年的12月4日放假紀念憲法日的成熟條件。當然,無論是何時決策推行憲法日當日放假,有關部門都需要為企業等用人單位調整業務流程,留出充足的時間。(鄭渝川)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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