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5 00:50:00|來源:紅網|字號: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山東交通部門宣布2015年底到期的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12月3日,山東省政府有關部門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15條(段)即將達到收費期限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今后是否能延期繼續收費,仍在論証中,目前尚無明確結論。(12月4日澎湃新聞網)
按說山東省有15條高速公路在2015年底到期要停止收費,這條利好消息對望眼欲穿的私家車主來說,無疑是值得歡欣鼓舞的。然而好事多磨,山東省政府有關部門給出的回答卻是,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
這分明是給高興的人們當頭潑了一盆冷水,讓人從頭涼到腳。高速公路停止收費成了無解之謎。
人們弄不明白的是,在停止高速公路收費這件事上,為什麼國家頒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就不及山東省的“土政策”,如此情形讓《條例》情何以堪?即使山東省出台相關的規定繼續收費,那麼,按照上位法優先的原則,也應該停止15條高速公路收費。何況,屢屢引發爭議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基本上都是在《條例》施行之前就已經建成投運。人們不禁要問,到底是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的《條例》不切實際,還是山東省有關部門一意孤行?
山東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繼續收費的解釋是,早期修的為四車道,現擴建為八車道,成本增加。問題是這只是一家之言,成本到底增加多少?還要收多少年才能收回成本?具體到每條(段)路的情況又如何?這樣一筆糊涂賬如果遲遲算不清楚,公眾隻能無限期地等待下去。
公眾也不是不講理的主,收費還貸已經深入人心,問題是15條(段)即將到期的高速公路在過去這些年裡到底收了多少費用?當初貸款是多少?收的費用流向何處?有沒有自肥行為?如果把這些相關問題讓公眾看明白了,即使延長收費期限人們也能理解。怕就怕借成本增加之名,行亂收費之實,這樣,利益受損的還是公眾。
停止高速公路收費不能光打雷不下雨,隨意架空《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行為必須對上對下都有一個明確的交待。(郭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