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5 08:08:00|來源:海外網|字號:
大批民眾在街頭舉行抗議。
海外網12月15日電 據中評社香港(記者 黃蔚編譯報道)正式通過一年后,在國內外重重質疑聲中,日本《特定秘密保護法》於今年12月10日開始實施。針對這一極具爭議的法律得以通過並正式實施,《日本時報》11日發表社論文章,嚴厲批評安倍政府罔顧民意、執意推行《特定秘密保護法》的作為,並認為造成這一狀況的原因是因為獨立第三方監督角色的缺失。該文章呼吁,日本民眾需要在該法律的實施過程中不斷加以監督和制衡,以求完善它或廢除它。
文章編譯如下:
高階官員在不斷重申,一年前通過、並於本月10日生效的《特定秘密保護法》,將不會威脅國民知情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去年強推該法案時曾遭遇巨大的民眾反對聲浪,日前他表示,這一法律旨在打擊“恐怖主義分子和當間諜”,“對廣大民眾基本無影響”。
首相的這一言論反映出安倍政府對公眾的疑慮充耳不聞。這一法律規定,公務員和國防人員等泄露特定國家秘密將入獄至多10年﹔通過引誘公務人員等獲得情報也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特定秘密的人員將處以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該法律是否違背了公眾知情權,取決於日本政府將某項信息定位秘密的過程是否切當,以及,是否有監察機制以防范政府將不適合列入秘密的信息隨意列入秘密的范疇。很顯然,安倍政府主導的這項法律並沒有符合上述標准,而造成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則是因為獨立第三方監督的缺失。
該法律准許日本19個行政部門將敏感信息指定為國家機密的權力,這些敏感信息涉及外交、國防、反恐及反間諜,國家秘密的保密期可達30年,若涉及國家安全因素,國家秘密在經內閣批准下可延長至60年,能夠損害日本政府與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談判地位的7個例外項目,保密期限還可進一步延長。
安倍政府解釋道,日本需要一項法律以加強對政府秘密的管理,也讓日本政府更方便與美國等政府交換敏感信息。除去這一項法律,安倍還設立了國家安全保障會議,為日本外交和國防政策服務。
任何一個政府制定保護涉及國家安全信息的機制都無可厚非。
但如果這一機制潛藏被人濫用的風險就會引發問題。由於《特定秘密保護法》對秘密的定義太過於模糊,以至於政府官員幾乎能夠隨心所欲地定義秘密、並因此損害公眾應有的知情權,所以各方對該法律的批評聲音一浪接一浪。此外,該法律並未表明,若政府官員不合理地將信息定義為秘密將遭受怎樣的懲罰。
此外,還應該規定,當某項信息不需要繼續被保密后將解密受到公眾監督,但就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政府可以通過內部決議來延長信息的保密期限。
安倍政府的官員表示,《特定秘密保護法》的具體實施、合理使用及政府對信息分類的規則,已有規范。一個由內閣官房長官牽頭、由各府省廳事務次官級官員組成的“內閣保全監視委員會”也已組建,負責檢驗秘密是否得到妥善處理。另外,日本法務省官員將檢查整個信息的分類過程。
然而,兩個組織都無法將秘密從保密列表中移除,它們的存在無法改變一個事實,即政府官員對秘密的處理隻會受到自己人的監督。獨立的第三方依舊被排除在外,政府對信息的處理過程是否合乎規范,依舊缺乏監督。另外,是否有足夠人手合理檢查46萬個可能被定義為國家秘密的每一部份,還不得而知。
該法律在字面上呼吁對民眾的知情權和新聞自由加以“考慮”。日本眾議院選舉將於本周日上演,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示,如果媒體活動因為該法律的正式推行而受到影響,那麼他就會辭去首相一職。然而,這一法律並沒有保護新聞工作者或者公民運動團體成員成為因政府秘密泄露而被處罰的對象。
雖然《特殊秘密保護法》在通過一年后才正式施行,但民眾的大部份疑慮並沒有解除。該法律在實施過程中需要不斷得到制衡,公眾也需要對政府施壓——為了完善它、或者廢除它。
保密的問題,並不僅僅關乎恐怖主義分子和間諜,它還與每位民眾對政府所作所為的知情權息息相關。
日媒 特定秘密保護法 國家秘密 日本時報 保密法 嚴懲 有期徒刑 保密期限 恐怖主義分子 反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