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5 09:58:36|來源:海外網|字號:
廣告全是甜言蜜語,產品卻沒有質量保証,違法的虛假廣告常常讓消費者掉進陷阱。12月12日,南寧市工商局召開的全市廣告行業“共鑄誠信、抵制虛假”座談會披露,今年南寧工商部門已查處317起違法廣告案件。明年,南寧將建誠信“紅黑榜”,失信的戶外廣告相關當事人將被曝光。(12月13日《南國早報》)
虛假宣傳、坑蒙拐騙,這就是很多廣告留給消費者的印象。違法廣告的橫行,傷害了市場秩序,傷害了消費公平,傷害了市民利益。面對違法廣告的困境,南寧從維護消費者利益的高度,推行“紅黑榜”的做法值得叫好,也是值得期許。
把所有廣告的優良和違法信息進行集中發布,可以有效指導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成為消費的指南。但是,如果想依靠孤立的“紅黑榜”完全解決問題,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未必所有人都能看到“紅黑榜”,未必所有人都能記住“紅黑榜”,未必上了“黑榜”的商家從此不做違法廣告。而且,由於很多產品原本就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原本就是經常變換產品名稱,在這種情況下,“紅黑榜”的作用就會大打折扣。
如何讓“紅黑榜”成為不良商家的“葬身地”?筆者認為,懲罰廣告內容涉及的商家是必須的。但是,有幾個群體是不能放過的,隻有在處理商家的同時,還能將廣告發布環節懲處到位,監管到位,才能確保“紅黑榜”發揮作用。
一者:印刷企業責無旁貸。很多產品都會印刷小廣告,很多小廣告發布的內容,有的是沒有經過審批的,有的和審批內容嚴重不符。對於這種騙人的小廣告,就要追究印刷企業的責任。首先,沒有經過審批的廣告是絕對不能承接的。其次,承接的有審批手續的廣告內容要與印刷廣告內容相符。法律要有追究印刷企業連帶責任的法律條文,尤其是違法產品給消費者造成傷害的,要讓印刷企業也承擔賠付責任。這就要明確幾個標准:印刷品內容與審批不符如何處理?沒有審批手續承接印刷業務如何懲罰?印刷環節把關嚴了,也就會少些這樣的廣告了。
二者:廣告公司應該連帶。所有戶外廣告都是廣告公司承擔的,他們在書寫、噴涂這些條幅、牆體的時候,對商家提供的廣告內容當然應該有審查義務。不能商家讓寫什麼就寫什麼,讓畫什麼就畫什麼。實際上,一些戶外廣告騙人的成功,就和廣告公司助紂為虐有千絲萬縷的聯系。而現實生活中,當這些廣告出了問題的時候,被查處的都是不法商品的生產和銷售商家,有多少廣告公司因為“收錢涂鴉”被追究了?正是對於廣告公司的查處留有空白,才導致了這些人的唯利是圖,對業務不加選擇。
發布廣告“紅黑榜”,是廣告信息管理不錯的辦法。但是,要依靠這個“紅黑榜”解決問題,就不能讓“紅黑榜”是孤立的,而應該讓“紅黑榜”的觸角進一步延伸。對於上了“黑榜”的廣告不僅要追究做廣告的商家,還要追究發布廣告的載體。更要將“黑榜”發給廣告載體,指導他們的“廣告生產”。不該接的廣告不敢接手了,市場上才能少些騙人的廣告。這就需要監管部門順著騙人廣告拽出后面的印刷企業和廣告公司。(郭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