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收藏首页|简体|繁體
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创投吉林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华商滚动
海外网>>评论

曹林:别将“法治”误读为“管制”

2012年12月24日09: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曹林    字号:
摘要:建立一个法律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然也能够最大限度地拒绝行政权力的乱伸手,以“法治”替代“管制”。

一谈到立法治理网络问题,不少人都会有这样的本能反应:又要管网络了。公众其实也对欺诈、诽谤、造谣、攻击之类的网络问题深恶痛绝,但对“管制”有着更大的警惕和恐惧。中国的很多事,常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人们担心“管制”会把网络管死,焦虑于那点儿来之不易的言说空间被“管制”扼杀。

这里有一个常有的误解,就是将“法治”误读为“管制”。如果想到,是通过立法保护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免受侵犯,保护公民在网络上的正当权益,而不是不让人说话,不是封人之口,那么,人们就不会对网络立法充满警惕了。

“法治”与“管制”是截然不同的。法治是有规则的,这个规则须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后确立,而“管制”常常并无规则,而是服从于领导意志;法治的规则是公开透明的,使公民有明确的预期,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而“管制”常常无章无法可循,完全凭执法者的好恶;法治是平等的,每个人都置于法律的管辖之下,而“管制”常常有例外者,“管制者”就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也常常有区别对待的选择性执法;法治是以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为导向的,而“管制”则有许多见不得阳光的私利追求。

中国的网络当然需要法治,作恶者需要被追究,造谣者需要被惩治,欺诈者需要付出应有的代价,公民在网络上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而这一切,都需要法律的护佑,也就是一个清晰的、可预期的、独立于个人意志的规则。有了这个规则,正义才能得到弘扬,丑恶才会被驱逐,良善才会主导网络,民权才会得到伸张。

建立一个法律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然也能够最大限度地拒绝行政权力的乱伸手,以“法治”替代“管制”。

所以,不要一听说网络立法,就理解为“管”。一听“治理网络问题”,就以为是“不让人说话”了。这种忧虑可以理解,但须理性地意识到其中的误读成分,致力于呼唤一个公平正当的法律,而不要因为担心“管死”而走向反法律的一边:把网络当成一个特区,无视自由的边界,对任何网络立法都持一种敌视态度。   

分享到:

(责编:吴杨)

相关新闻 >

视频 >

  • 女毒贩让婴儿吸毒女毒贩让婴儿吸毒
  • 女生学校里遭群打女生学校里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