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台湾财政困难与各级政府债务越来越严重的局面,台当局积极推动相关法案的修正与调整。2012年是台湾经济改革范围较广、改革力度颇大的一年,虽然争议多,困难大,但仍然取得重要进展与成果,值得肯定。 |
台湾当局还对更为敏感的涉及城市改造与拆迁问题的法案进行了改革与修正。11月底,台湾“行政院”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大幅提高所有权同意更新(拆迁)人数门槛;禁止建商(开发商)拆除钉子户即禁止强制拆迁,可通过调解与行政诉讼解决;建商必须清除所有地上物、取得建照后才能预售等。法规趋严,虽然有助于保护土地与房产所有人的权益,但过度保护钉子户,造成“少数绑架多数”,严重影响拆迁与城市改造,因此被开发商认为是“判了死刑”,结果是住户与开发商全输。可以说,这又是一起有争议的经济改革举动。
面对台湾财政困难与各级政府债务越来越严重的局面,台当局积极推动相关法案的修正与调整。11月22日,台湾“行政院”通过“公共债务法修正草案”,随后送“立法院”,与“财政收支划分法”等法案一同审议。前一修正案旨在压缩地方政府举债上限,避免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后一法案则是规范各级政府的财源与收支划分,均涉及财权与地方利益问题,自然又是引起一番争议,尤其是地方政府反弹强烈,是否会对修正案有所调整,尚待观察。
另一重大改革则是涉及特定群体的财政补贴、第二代健康保险与社会保障机制问题,包括军公教退休金制度、劳保基金、全民健康保险费率及退休公务人员年终慰问金等一系列更为敏感的问题。9月,第二代健康保险课征补充保费方案正式实施,规定超过5000元新台币的年终奖金须先扣缴2%的补充规定保险费。2013年1月1日起,台“行政院”大力推动的年金改革,劳保、公保费率均适当提高,劳保费率从现行的8.5%提高到9%,劳工每人每月多负担19元到44元,雇主(企业)替每位劳工多缴66元到154元;公保费率由7.15%提高到8.25%,公务员每人每月增加保费最低40元,最高366元。尽管民众与企业负担有所加重,但保障增加,仍是利大于弊。
年底前,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问题又成为新的改革议题。民进党“立委”指控军公教退休人员获取不当的年终慰问金,引起社会对特权阶层不满,而如何改革又引起新的争议。台“行政院”在第一时间提出改革方案:领月退休金在新台币2万以下、因作战或训练受伤或死亡的退休人员或遗属可领年终工作资金(年终慰问金),2013年按上述两大原则发放,2014年后按最后确定的制度化方案施行。尽管后来引起各界广泛争议,执政团队与国民党内部也有不同意见,但经过多方协商,最后还是通过这一改革方案。
可以说,2012年是台湾经济改革范围较广、改革力度颇大的一年,虽然争议多,困难大,但仍然取得重要进展与成果,值得肯定。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