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既然死刑存废绝非容易的议题,何妨从慎判、精判死刑做起。或许有一天,死刑判决会消失,但那必须是社会共同的选择。这种选择,才不会再因特殊个案的挑激而有起伏。 |
因为这样的发展,我们的社会总是在相互激荡的情绪下面对死刑存废争议。支持废死团体不断挤压当局,当局迎合,却又在特定案件压力下重启执行;废死与否,就在一次又一次相互叫嚣中更形对立。
现实是,台湾的多数民众支持经由法律程序判决被告死刑;故而,废死与否,我们需要更多理性的思辩,深一层地面对死刑所及的各种人,各种事,各种价值,反覆思辩死刑存废的理由、人性尊严的意义。“最高法院”的死刑辩论开启了一个很好的思辩平台。
在首次辩论中,我们看到许多深埋在过往判决中的幽微。我们看到被害人家属的苦与泪,乃至家族的辛酸、变故;看到检察官面对废死政策的挣扎,对是否求处死刑的仿徨;看到被告律师呈现被告凶恶犯行外,人性温情的一面。
还有法官对于判生或判死的长串考量。多年前杀人,如今再犯,如何评价;一审不判死,二、三审什么情形下可以改判?应如何看待被告的家庭背景、社会责任,人性尊严?怎么样才算被告诚挚的赔偿、道歉?
以被害人家属意见决定被告的生死,是尊重家属,还是赌运气;当局不求死刑的政策,可以拘束被害人家属的心意吗?死刑与无期徒刑的生死之隔,以何区分?过去要夺人一条命,全在法官心里的一本帐,尔今全要翻出来,一条一条计较。
当然,如此计较,正是尊重生命的表现。如果说,死刑判决是避免民众直接“以暴易暴”的社会契约,契约约定将决定权交给法官,法官当然不能随机摇摆,凭着感觉下判决,而应该厘出一些客观的标准。
这些标准,代表社会对于生命价值中各种因子比重的评比。这些因子比重,经过辩论淬炼,不但必须尽可能拉齐不同被告之间的生死线,也时时在逼人省思生命的价值。
死刑存废之议,从毫不迟疑地判决、执行,到废死的萌芽、壮大,如今可说到了盘整、思辩的时刻;既然死刑存废绝非容易的议题,何妨从慎判、精判死刑做起。或许有一天,死刑判决会消失,但那必须是社会共同的选择。这种选择,才不会再因特殊个案的挑激而有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