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收藏首页|简体|繁體
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创投吉林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华商滚动
海外网>>评论

岳源:劳教制度改革考验法治决心

2013年01月09日15:23    来源:长江日报    岳源    字号:
摘要:需要明确,改革劳教制度,并不是让违法行为放任自流,而是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取而代之。

昨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要推进劳教制度改革。

已经实行55年的劳教制度何去何从,如何推进改革,直接关系中国法治建设。劳教制度本质上属于行政措施,而用行政权力剥夺公民自由,是法理所禁止的,也与法治精神相违背。改革劳教制度,方向是法治化,不在法律之外留下剥夺公民自由的端口。

建设法治国家,就要遵循法治精神,依法治国。劳教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特殊时期的历史产物,但随着我国民主法治的发展,弊病开始显露,劳教制度早已处于争议性地位。特别是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规定,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必须制定法律,这个角度说,劳教制度本身就涉及是否违法的问题。所以,下决心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

应该看到,目前改革劳教制度的呼声很高。劳教权的随意扩大,给不少无辜的人带来伤害,让他们处于恐惧,遭到迫害。透过一些典型案例,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如果权力滥用不止,法律尊严不立,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劳教的对象。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是对人民共同期望的回应,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不可逆转。

本报去年11月曾发表评论员文章《劳教制度为什么不能废除》,探讨不能废除的原因,针对“现在不能废除此项制度”的观点,提出了劳教制度改革者必要性和紧迫性。现在,尤其需要确立这样的共识:凡是违背法治精神的,凡是侵犯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都应该成为改革的对象。

必须承认,改革进入深水区,各方利益相互角力,重点领域改革面临重重困境,劳教制度改革,必然带来后续问题。比如,可能会涉及人员的重新安置,利益的重新调整,劳教行为的依法明确界定。与此同时,黑监狱、法制培训班等制度如何评判,都将成为新的问题。劳教制度实施几十年,内中所涉及的观念、人事、利益等,必然异常复杂,盘根错节,这都需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新的探索,充分考虑具体困难,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需要明确,改革劳教制度,并不是让违法行为放任自流,而是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取而代之。全国人大正在加快起草《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它被认为可以替代现有的劳教制度,从行政行为上升为司法行为,将使权力的行使更加规范。

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依靠法治。除劳教制度改革外,本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还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确定为2013年工作重点。不遗余力推进法治建设,信号已经放出,突破不能停止。

分享到:

(责编:吴杨)

相关新闻 >

视频 >

  • 女毒贩让婴儿吸毒女毒贩让婴儿吸毒
  • 女生学校里遭群打女生学校里遭群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