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运难是客观事实,但只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加强沟通,“春运之囧”是可以克服的。如何克服“春运之囧”,单从铁路来说,责任几乎在铁道部门身上。铁道部门行得端、坐得正、服务好,回家的人们再有怨言也只能咽在肚子里了,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
昨日,北京律师肖文彬、马纲权向铁道部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两名律师认为,他们希望通过信息公开,掌握几年春运期间铁路车票的总数,进而查明“会不会给相关部门、内部人员预留了票”,“假设一趟车可销售硬座有1200多张,但只放票七八百张,放得太少、抢票人太多,就不科学”。目前,铁道部对此暂无回应。(1月20日《新京报》)
面对“春运神器”物化“春运之囧”,面对“抢票软件”损伤社会公平,不知铁道部有何感想。北京两名律师的申请代表了民意,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满足,是对“潜规则”的挑战,是对以权谋私的痛恨,是对公平正义的维护——“春运之囧”倒逼铁道部公开“预留票”,铁道部对此不能拒绝。
律师的职责是什么?德国法律规定:律师是独立的司法机关;日本法律规定:律师以拥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律师以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与法治为使命;我国法律规定: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使命。这些表述均表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是律师的职业价值。因此,对于两名律师的申请,铁道部不能当成耳边风,否则就是践踏公平正义。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按照条例规定,铁道部没有理由不答复。纵然,铁道部有可能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掌握全面数据,但这绝不是拒绝答复的理由,应该把掌握到的实际情况,实时地一是一、二是二地予以告知。两名律师的申请,其实是为了发挥公众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铁道部不能拒绝任何监督。
不公开不行,假公开更不行。如果铁道部公开信息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不仅两名律师不答应,广大百姓更要“骂娘”。春节回家团圆,这是千古民俗,这段本该轻松快乐的归途,如今却成了艰难之旅。这责任固然不全在铁道部,据国家发改委预测,2013年春运人数将达34亿多人次,其中铁路仅占2.35亿人次。但是,铁道部不可能没有责任,毕竟这是分内的事情。尤其是在“一票难求”的当下,如果铁道部还要“近水楼台先得月”,还要人为制造不公平,那么,渴望回家的人们估计就会不太友好!
春运难是客观事实,但只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加强沟通,“春运之囧”是可以克服的。如何克服“春运之囧”,单从铁路来说,责任几乎在铁道部门身上。铁道部门行得端、坐得正、服务好,回家的人们再有怨言也只能咽在肚子里了,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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