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大代表本不该反对官员财产公开,除非他自己是官员,而且是财产公开不起的官员。 |
人大代表本不该反对官员财产公开,除非他自己是官员,而且是财产公开不起的官员。广东有个叫叶鹏智的人大代表,自己是办企业的,却旗帜鲜明地反对官员财产公开,并且有一堆理由。先是说纪检部门本身已经有各种手段监督官员,向公众公开官员财产不一定是最佳方式。认为官员可以向组织申报财产,但不一定对公众公开;因为在他看来,越是这样,社会风气越不利于公平公正;他提出要警惕一些人打着“民意”的旗号搞民粹主义。如果一定要实施官员财产公开,他建议采取随机抽检,定期“摇号”,摇到谁,公开谁。他还进一步追问:要官员公开财产有法律依据吗?全国人大有公布财产公开的法律吗?他作了个类比,说官员也有自己的隐私权,就像医生治病,病人的病例是隐私,需要保护,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所以,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官员是公仆,不是老百姓的奴隶(1月24日《南方日报》)。说得太雷人了,让人大开眼界。
纪检部门确实已经有各种监督官员的手段了,但是管用吗?不就因为不管用,才酝酿财产公开的吗?什么叫“可以向组织申报财产”,这些多年,不一直是这么申报的吗?申报几十年了,有什么线索是申报中发现的呢?照他的说法,对官员的监督越严,社会风气反倒越不利于公平公正;好像现在贪腐成风,抓出来的贪官,涉案金额动不动就是几千万、几亿、几十亿、几百亿、甚至于上千亿,在这个人大代表看来,倒是特别的公平,也特别的公正。他竟然能想出一个于法于情于理都不通的方法,叫“摇号”。照他的逻辑,看来是要立一个“摇号”的法。那就请问:既然摇到号的可以公开,这官员的财产难道就不是隐私?摇到号的就公开,没摇到的就不公开,这对摇到的公平呢,还是对没摇到的公平?患者的病情自然是隐私,官员的财产能是隐私吗?官员不公开他的财产,怎么保证他不用公权力来为他自己谋私?至于说到官员是公仆,不是奴隶。其实,最早的仆人,不就是奴隶吗?不想做这个奴隶,你可以辞职,没人非要让你做。你不做,你的财产自然就可以不公开,这不很简单吗?
这个代表,反对官员财产公开最有力的依据,就是人大没有立过专门的法律。这需要人大加快立法的进程,其实,这个法,已经立了20多年,只是到现在还没有立起来。它进入了立法程序,早就证明了它的必要。为什么没能立起来,除了需要慎重,还有一个原因,恐怕就是阻力不小。有不少叶鹏智这样的代表在,要立法,恐怕也难。但要把权力关进笼子,官员财产公开恐怕是必然趋势,不管有多少叶鹏智作梗,都将“无济于事”。
这样的趋势,叶鹏智未必不知,可他干嘛要放这样的横炮?只为献媚于官,就不怕得罪于民吗?于是,就有了一个疑惑,这样的人大代表,究竟是怎么成为代表的?他能代表选民的利益吗?他能向他的选民交代吗?他就不怕选民会撤换了他?遗憾恰恰在于,这些顾虑,恐怕纯属多余。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的选民是一些什么人;把他选为代表的选民呢,也许根本就不认识他,因而也不根本知道他就是自己选出来的代表。所以他无论怎么表现,都不必有后顾之忧。而这,才是选民最可悲的地方。要想让人大代表能够代表人民利益,下一次选代表的时候,千万要认真。别只为了早点选好,可以早点回家做饭,早点去接孩子,连候选人是谁都不知道,就把选票随便一勾,选出叶鹏智这样的代表,倒霉的还是老百姓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