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 |
只有问责常态化,才能让更多手握公权、接近公车的人,时时掂量自己的“乌纱帽”,痛改“不用白不用”的坏毛病。
春节将至,如何防止公车奔波在私用的路上?值得关注。近日,甘肃省白银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封存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此举受到舆论好评。
公车私用,实质是“特权腐败”。1994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其中规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然而如今一些地方和部门,一些乡镇领导干部竟然一人一辆配备专车,个别县处级领导干部甚至一人配备数辆专车。
公车私用是流动的腐败广告。公车消费,花的钱来自政府的“钱袋子”,既包含着纳税人的贡献,也是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保障,不容挥霍。然而在某些领导干部心中,配备公车成了身份的象征,对配什么档次的车、是否专车专用十分在意、相互攀比严重,甚至无车不出门、无车不办事。公车私用现象难以遏制,暴露了相关领导干部责任感的缺失,也暴露了相关决策、执行、监督制度的缺失。
遏制公车私用,要求领导干部敢于“革自己的命”。一些领导干部一谈起公车改革,一套一套的,可是一落实到自身,就找借口、讲条件、说“惯例”,总之是不愿改、不肯改、不去改。一边是公众利益,一边是自身利益,一些领导干部毫不犹豫选择自身利益。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深受群众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凡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因此,遏制公车私用,必须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狠抓落实。
遏制公车私用,不能一时“封存”了之,需要长效机制。民众有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维修需要制度约束,如何便于社会监督、对私用公车者如何惩戒更需要制度。遏制公车私用必须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措施,建立健全检查、监督、问责制度。
遏制公车私用,要强化责任追究力度。据报道,广州一名市民近日发现一辆工商执法车辆涉嫌公车私用,就用手机拍了下来,到纪检部门举报。在确认工作人员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后,仅以补交“公务车非公务有偿使用费用”119元了事。对公车私用者“不痛不痒”地处理,反而会让不少人心存侥幸。只有问责常态化,才能让更多手握公权、接近公车的人,时时掂量自己的“乌纱帽”,痛改“不用白不用”的坏毛病。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遏制公车私用,既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必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