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人把公车作私用、拿司机当家丁,办公事只占用车的1/3,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就占了1/3,司机私用又占1/3,这样明目张胆地公车私用、挤占道路资源,怎能不引起公众质疑、引发公信危机?加强信息公开、引入公众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公车腐败。 |
人人都对“舌尖上的浪费”深恶痛绝,但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车轮上的奢侈”也是大问题?
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占“三公经费”总数的六成以上,是公务接待费的4倍;每辆公车年均消费额达8-10万元,使用效率却仅为社会运营车辆的1/5至1/6。有人甚至戏言:可以用“屁股底下坐着一栋楼”来形容公车花费!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样的统计结果着实让人触目惊心。早在1994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规定省部长级别领导才有资格配备专车,然而在很多地方,且不论市县一级,就算是科级干部,往往也有“任我驱驰”的专车,一纸规定早已抛诸脑后。
领导干部配备专车,如果是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许还能说得过去。可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把公车作私用、拿司机当家丁,办公事只占用车的1/3,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就占了1/3,司机私用又占1/3,这样明目张胆地公车私用、挤占道路资源,怎能不引起公众质疑、引发公信危机?
“割别人的肉不身疼,花公家的钱不心疼”,好像用起姓“公”的东西来,人总是特别大方。有的公车在人去车空之后仍然开着空调,浪费燃油;有的领导相互攀比、贪贵求洋,盲目追求高档车、名牌车,空耗公帑,浪费起公家资源来,可谓肆无忌惮。
公车私用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与中央厉行节约的要求背道而驰,助长了浪费之风。如何有效遏制这种不正之风,值得我们深思。梁启超很早就说过,“凡百经营,凡百措置,皆为保护己之私产而设”。若说取消超编公车,无异于虎口拔牙,官员岂肯轻易就范?去年湖北某县还发生过调任官员带走公车的事件。若说加强内部监管,谁来监管监管者,又如何防止“监守自盗”?公车监管的制度失灵,莫不与此有关。
为了让“千万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情况不要在公车腐败问题上延续,北京市民的意见——“给公车挂红色牌照,便于统一管理和公众监督”,为防止公车腐败开出了良方。加强信息公开、引入公众监督,把公车配置计划、购置成本、使用情况公诸于众,谁还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超标配车?谁又能在光天化日下公车私用?
在香港,公车有统一号牌标志,在澳门,公车则在车辆前后喷涂了所属单位名称,一目了然、便于监督。什么时候,我们的公车信息也能充分公开、真正姓“公”?
(作者为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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