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际上,不少“临时机构”不过是为职能部门的失责背书。况且,还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开支。因此,不设临时机构,由承担主要职能的部门牵头落实相关工作,促使职能部门基本职能回归,增强工作责任心,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
郑州市政府发表通告称,“取消2013年元宵节焰火晚会。”而此前,河南媒体对此消息进行求证时,郑州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却因出面答复引起部分网友的质疑:“郑州市烟花办是不是一个常设机构?难道要为每年一次的春节焰火燃放养一群人,设一个机构?”(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实际上,不只在郑州市,全国许多市县级地方政府均设有烟花办这样的机构,负责当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然而,烟花办的职责,其实都可以落实到相关的部门。据称郑州市烟花办于2007年开始设立,显然,烟花爆竹并不是2007年才出现的“新事物”,那么,为什么之前并不需要,而2007年之后就需要专设一个机构?
据称,这个临时机构“从市安监、公安、工商、交运、消防多部门中抽调了48个人参加”,这也足以表明,烟花办的职责,只不过是将这些部门的职责,临时地合并到了一起而已,实际上就是在代行本属于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能。
当然,设立这样一个临时机构,或有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但弊端也显而易见。如果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都需要靠这样的集中办公才能体现出效率,那么,这其实给时下盛行的推诿、扯皮,提供了借口和理由。
实际上,不少“临时机构”不过是为职能部门的失责背书。况且,还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开支。因此,不设临时机构,由承担主要职能的部门牵头落实相关工作,促使职能部门基本职能回归,增强工作责任心,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其实,现在动辄成立一个“临时机构”,也并非全是出于工作需要,有不少是出于懒政思维和浮夸作风。少设一些“烟花办”之类的“临时机构”,要从落实部门目标责任制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