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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结婚证”换个“房产证”,值吗?【3】

2013年04月10日11:17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离婚有风险 政策需完善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一方面,购房者应意识到假离婚同样有风险,另一方面,要反思政策的不足之处,并加紧完善。

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婷告诉记者,“表面上看,离婚后规避了不少政策限制,但蕴含的风险也不可忽视。”首先是复婚的约定能否履行。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从法律上看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事后只要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复婚,另一方自行承担风险。

其次是财产分配的风险。举例来说,现有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划分时归属女方,就成了女方个人财产。即便日后复婚,由于该房屋在第二次婚前已经成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也不再是双方共同财产。“一旦日后发生纠纷,财产问题终究是个隐患。”刘婷说。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房产问题成为假离婚的导火索,表明调控政策本身也需要查漏补缺,应尽快出台相应措施予以弥补。”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建议,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不仅要考虑家庭拥有的房产数量,更要关注家庭和个人的房产交易频次。比如,对高频次买卖者和低频次买卖者区别对待,并以此作为限制的依据,才能精确打击投机炒作,避免对刚性需求的误伤,也才能更好地体现政策的公平性。(记者 徐岳 邓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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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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