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朱令案,有一个网友戴假发的南瓜写了专门为铊洗地的文章,这个文章所质疑的一些疑点引发了一些网友的误解,近来不停的有网友询问,对此笔者对他的文章当中所谓的质疑,也进行一些论证。 |
对朱令案,有一个网友戴假发的南瓜写了专门为铊洗地的文章,这个文章所质疑的一些疑点引发了一些网友的误解,近来不停的有网友询问,对此笔者对他的文章当中所谓的质疑,也进行一些论证。
为什么我要说这个文章,因为这文章是给警方有些责任人洗地的文章,应当是警方用来主导舆论的文章,是警方的一个非官方声明。但这个声明有很多不是真实的,或者存在严重误导的。此文开始说他刑侦多年,已经暴露其与警方的关系,他本人也是警察之一。
我们这里不逐字逐段引用他的文章,为了读者理解方便,我们按照其文章的顺序来一段段的分析:
1、 他说97年以前中国的刑侦很落后是不对的,尤其是对于清华这样的地方,尤其是在8*8以后,是调集全国最有力的警方维护治安的,刑诉法有发展但刑侦的理论发展并不快。
2、 对于朱令的中毒,是从眼部开始的,实际上清华大学于1994年9月初开学,开学一个月后的10月,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随后几天视力都模糊不清,为此朱令曾到校医院做眼科检查。从其中毒表现与北大等中毒也不同,因此否定多次下毒是不对的。
3、 明显为警方开脱,因为这样的凶杀案件,需要7日的立案时间,且立案前就不保护证据现场是完全不对的,报案当时就要核查现场,对于凶杀警察有五一休假休息一说吗?法定是7日,这个7日可不包括休息日,从4月28日晚到5月7日立案,明显超期了!把凶杀案拖延超期立案和没有保护现场,本身就有问题。
4、 博主自己知道铊中毒,这些都是在朱令铊中毒案发以后,各种有关铊的文学热点起来、被关注起来了。而铊盐为什么会被严格管理,原因就是虽然比铊更毒的化学物质众多,但铊是可以穿透人的皮肤的,一般毒物只要皮肤不破损,就不会有危害,但铊不行!
5、 北大的罪犯陈述的真实性有一定疑点,因为掩盖了北大的责任,这里可能有各方默契,还有他所谓的进行过多次试验,背后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的抗辩,这份口供里面有交易的可能性存在,想一下每一次盗取分别称重可能吗?本人在该案庭审时得到的是没有试验剂量而是第一个人是误服,还有他承认是看到清华铊中毒以后才干的。
6、 警方在嫌疑人的摸排过程当中,肯定要从最大嫌疑的做起,即便是清华称其他同学难以进入这个实验室,则能够进入的孙维嫌疑更大,应当首先进行讯问。而本案却是舍本求末,先排查了所有北京200家以上有铊的单位,把这些人的嫌疑都排除以后,才找嫌疑人孙维的,原因就是对于权贵的忌惮。等97年讯问,一方面是在等新刑诉法对于铊更有利的规则,还有另外一方面是孙越崎死了。他所谓的嫌疑最大和最小是平等的那是在法庭上,但在警方的破案当中,当然应当从嫌疑最大的开始排查了!他这里有误导的逻辑!
7、 贝志诚原来说不能百分百肯定嫌疑人是孙维的话,是被断章取义和歧义了的,因为他说的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公安是否把孙维当作嫌疑人是孙维自己说的,因此后来贝志诚就肯定了,她自己声明说在有嫌疑人台头的纸上要求她签字!铊的口误给了贝志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