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旧中国,律师被称为“讼棍”,是完全的一种贬义,有失公允。在今天的世界上,律师的形象已经大为改观,正反两个方面的评价都有。 |
“世界法庭先生”
雷切尔的另一个称号是“世界法庭先生”。应该说,他获得这样的称号,确实是一种荣誉,而且名符其实。
近30年来,雷切尔在包括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国家投资解决争端中心仲裁庭等在内的诸多重要的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中,以主权国家法律代理身份纵横驰骋。就代理案件的数量、重要性和成功率而言,当今世界无第二人能出其右。不说远的,就拿国际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来说,15个案件中有6个是雷切尔作为当事一方代理的。这样的记录实在令人乍舌。
雷切尔在国际法庭打官司历经两次高峰。
第一次高峰是在1984年及之后的10几年。这期间,他代理了10多个至少一方为国家的重要的争端案件,其中多起案件与经济纠纷相关。他代理过的主权国家包括:尼加拉瓜(三次)、乌干达、圭亚那(两次)、菲律宾和尼日尼亚等。
第二次高峰是21世纪以来这10几年。这是他事业上的真正的春天。他作为主权国家代理,参与起诉或应诉数十件案子,其中多属大案要案。除了上面提到的菲律宾、毛里求斯和格鲁吉亚以外,聘请他做法律代理的国家还包括尼加拉瓜(六次以上)、乌拉圭(两次以上)、吉布提、孟加拉国(两次以上)、委瑞内拉(两次以上)、厄瓜多尔(四次以上)、玻利维亚(三次以上)、圭亚那(两次以上)、肯尼亚、智利、利比里亚、泰国和坦桑尼亚等。在他所代理的这些案件中,特别引人瞩目的是孟加拉国与缅甸之间的海洋划界案以及印度与孟加拉国之间的海洋划界案。这两个案件都在亚洲国家之间发生,都是关于海洋问题的,而且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的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略有区别的是,前案是由海洋法法庭审理的,而后案则交给了仲裁庭。
如果读者朋友从上述情况还不能感受到雷切尔律师在国际法律界的地位的话,那好,请听听他是怎样描述他自己以及他所从事的事业的。他说:如果你希望在华盛顿做国际法律实务,你有两个地方可以选择,一个是他,另一个是美国法律顾问办公室(主要为美国国务院服务),而且他拥有更有趣的客户。尽管这番话带有玩笑性质,但足见雷切尔是怎样的一个法律牛人。
在南海问题上,菲律宾官方和民间因为有了这个牛人相助而表现出格外的自信。中国方面当不可掉以轻心。在旧中国,律师被称为“讼棍”,是完全的一种贬义,有失公允。在今天的世界上,律师的形象已经大为改观,正反两个方面的评价都有。仅以外界对其智力水平的评价为例,从好的方面说是足智多谋,而从坏的方面来看则叫做诡计多端。尽管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经表示不出庭与无理的菲律宾纠缠,但是南海问题较量的主战场绝不只在仲裁法庭之内。中华文明赋予我们崇高智慧,在战术上不会轻视我们的敌人,但是在战略上我们应该有充分的信心。南海问题仲裁法庭是否会成为大牌律师雷切尔的滑铁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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