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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大学有什么权力处分讨论周文斌者

2013年05月13日09:45    来源:湖南红网        字号:
摘要:联系前年爆出的北大对“思想偏激”学生会商的新闻,我们得思考一个问题,即何以高校会不断出现侵犯公民言论自由的违宪事实?答案当从大学的行政化中去找。

周文斌何许人也?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是也。5月10日江西省纪委证实,周文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时隔一天,南昌大学就发出封口令:各部长班长及同学注意,现校团委要求所有同学禁止在各种媒体网站(人人网、微博等)讨论关于周校长的事情,如查出,将予通报批评或记过处分,如已发表立即删除!(5月11日《新民晚报》)

周文斌被抓,南昌大学为何表现得如此紧张?是怕影响大学形象,还是怕学生抖出更多内幕,牵涉到更多领导人员?抑或还有其他更深的考虑?不得而知。显然,周被抓,已经让南昌大学乱了方寸,以至慌不迭地下达了封口令。

请问,你南昌大学有什么权力禁止学生在各种网站讨论周文斌一案,有什么权力通报批评或记过处分讨论者?大学生已是成年人,享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校方知不知道,你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宪法》,已经侵犯了公民的权益。

在纪委正在调查周文斌的违纪事实的当口,南昌大学的大学生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通过网曝形式向纪检组提供更多的线索和细节,应该视为配合纪委的工作,是在履行一个公民的监督责任。《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许网曝有失真之处,但只要不是捏造和诬告陷害,就不应该追究学生的责任,更无权处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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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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