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招商华商创新滚动

海外网>>评论

段思平:“只罚款不扣分”让法律打折

2013年09月18日09:49|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字号:

今年初,“新交规”施行,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更为严格。执行“最严交规”,驾照上的12分也变得更加珍贵。而近日,浙江绍兴市民反映,身边有不少人都赶着去处理罚单,说是“只罚款不扣分”。 (9月17日 中国广播网)

“只罚款不扣分”听来新鲜,其实并非绍兴警方首创。近年来,合肥、杭州、福建全省、萧山等地的驾驶员都曾享受过当地警方“大赦违章”的恩泽。有的地方规定“5个以上违章”不扣分,有的地方规定“被交通探头拍到的道路违法”不扣分。本应法规统一、尺度一致的交通执法,不知何时竟被赋予了自由裁量之权,同样的交通违章行为在各地遭遇截然不同的执法标准。

执法标准的混乱无疑是对法律尊严的嘲弄。须知,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一旦在执行中走样,人们也将不再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并扣分,是法律规定的刚性制度,执法者没有打折扣、法外施恩的权力。交警部门“只罚款不扣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更是对法律的肆意歪曲。

随意性极强的“只罚款不扣分”也影响了人们对法律的心理预期。某些驾驶员一旦产生侥幸心理,总想着有“大赦”兜底,在开车时自然肆无忌惮,道路交通将变得更加无序,公共交通安全将面临极大威胁。

在“大赦”柔性执法的表象下,是“罚款经济”的悄然回潮。“只罚款不扣分”中不扣分是诱饵,目的是调动驾驶员缴纳罚款的积极性,其落脚点最终还是罚款创收。倘若罚款收入与部门利益存在挂钩现象,那么,为了部门利益而无视公共利益、法律尊严的执法手段也就不可避免。只有加强监管,控制罚款收入的用途和流向,消解了内在利益驱动,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罚款经济”的现实土壤。

罚款是对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扣分是对驾驶资格的透支,二者不可偏废。“大赦违章”表面上使执法者和违法者双双收益,实则是对法律尊严和公共利益的双重打击。有关执法部门需提高管理水平,更新执法理念,做依法行政的表率,而不是把法律当成任意拿捏的橡皮泥。(段思平)

(责编:牛宁)

分享到:

时政国际评论台湾华人文史财经

最新热点>

杨惠妍相隔5年再次成为中国女首富(图)

大陆领队谈阿里山打人:寒心被北京同胞丢石子

热图>

视频>

论坛热帖>

热点推荐>

南京公交斑马线礼让 将路权优先还行人

上官婉儿墓考古再透细节 三大谜团逼近历史真相

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吉林|陕西|山东|江西|内蒙古|商城|创新|招商|县域|环保|创投|移民|书画|华商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