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陕西江西内蒙古南粤山东吉林移民书画商城环保县域创投中原招商华商创新成渝滚动

海外网>>评论

牛新春:利益交织扰乱旅游市场

2013年10月11日07:22|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字号: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笔者在参团旅游之中目睹中国旅游市场之怪现状,深感旅游市场利益关系盘根错节,水很深。规范旅游市场迫在眉睫,但仅仅一部《旅游法》显然难以触动深层利益关系。

首先,旅游市场混乱体现在景区管理混乱上,问题根源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错位,政府未能有效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一方面,除极少数纯商业旅游景区外,中国的绝大多数景区都利用了公开的自然、历史和文化资源,这些资源都是公有的,理应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另一方面,景区资源具有天然垄断性,不适用市场竞争机制,必须实施行政管理机制。如果完全由市场竞争机制决定,那么面对高价门票人们就没有选择权利。

因此,对于景区管理,要么完全由政府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要么由政府授权搞特许经营。然而,现实是中国绝大部分景区都是按市场原则经营的,要么是地方政府与景区开发公司实施利润分成,要么是完全承包给开发公司经营。地方政府与景区开发公司之间已经形成利益共生关系,不可能对景区经营实施有效管理。

其次,旅游市场混乱体现在旅行社管理混乱上,问题根源是政府未能发挥市场管理的职能。旅行社的业务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理应靠市场机制来调节,政府应当发挥管理市场的职能。然而,旅游主管部门在管理旅行社时,主要依靠行政管理手段。《旅游法》用大量篇幅来规范旅行社的经营活动,尽其可能列举“不准”旅行社操作的行为。然而,这些“不准”肯定跟不上旅行社推出新对策的速度。

实际上,问题没那么复杂,旅行社的不正当经营手段看起来花样翻新,实际上都是普通的不正当经营手法。只要有强力的市场管理能力,这样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但问题是旅游管理部门与旅行社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已经不可能进行强有力的市场执法。

可见,旅游市场的混乱只是表象,背后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交织。理顺利益关系必须依靠制度上的改革。《旅游法》是一种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制度上的问题,效果会大打折扣。如果不撼动利益关系,实施《旅游法》的成本将会落在游客身上。

(作者是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东研究所所长)

(责编:牛宁)

分享到:

旅游市场,旅游法,利益关系,景区开发,十一黄金周

时政国际评论台湾华人文史财经

最新热点>

医院中药房老鼠扎堆 老中医:这就像狗爱肉骨头

台湾小偷长相酷似邱泽 女警惊呼型男(图)

热图>

视频>

论坛热帖>

热点推荐>

北京十月底前未办理资格认证将暂停社保待遇

崂山逃票地图太坑人 走野路三大学生跳崖

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吉林|陕西|山东|江西|内蒙古|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华商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