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吉林陕西山东江西内蒙古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华商滚动
2013年10月24日08:33|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不论是“7·20”首都机场爆炸案,还是之前的东莞遭毒打致残案,围绕冀中星的核心命题,只能是法治正义。 |
昨天,广东东莞市公安局证实,此前,冀中星投诉的在东莞被殴打致残案件,已于今年9月被东莞警方以故意伤害案刑事立案。10月15日,朝阳法院一审以爆炸罪判决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冀中星不服判决,已上诉。
关于菏泽残疾男子冀中星的主题有很多,弱势群体、利益诉求、权益维护、社会负面情绪,等等,但其核心命题显然应该是“法治正义”。
一方面,以冀中星为主角的“7·20”首都机场爆炸案,无疑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及考虑到冀中星上诉后将进行的二审来看(即便在量刑方面尚存争议),但冀中星的刑事责任显然已经坐定。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方面,法治正义的表现可圈可点。
另一方面,“7·20”机场爆炸案之所以发生,与此前冀中星称在广东东莞被毒打致残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从2005年案发至今,冀中星能想到的诉求渠道都用过了,仍旧有冤难伸。即便冀中星悲惨遭遇因“7·20”首都机场爆炸案被媒体广泛披露,甚至其律师向广东相关方面要求公开冀中星致残案复查结论,仍遭拒绝。遭毒打致残的冀中星显然尚未感受到法治正义之光的温暖,法治正义的表现令人遗憾。
此前,作者曾就“7·20”首都机场爆炸案写过评论《正视冀中星案背后的权益诉求困境》,内容大致是冀中星固然应为其不理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显然我们也须正视冀中星等弱势群体的权益诉求困境。如今在冀中星案一审判决已作出、冀中星做出上诉,且东莞警方已就冀中星“致残案”刑事立案的情况下,仔细审视该案背后的弱势群体权益诉求以及更为宏阔层面上的法治正义主题,呼吁社会多多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和诉求现实,从而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命题下助力于弥合业已明显的社会裂痕,显然并非多余。
从某种层面上讲,对社会稀缺资源的控制程度,是形成不同社会群体分野的重要影响因素。作为农村孩子,作者对冀中星的生活发展轨迹极为熟悉。学业无果后外出打工,不出意外的话,积攒一些血汗钱回家娶妻生子,然后继续打工,抚养孩子长大、上学……对于那些无法控制并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的普通人来讲,这就是脚踏实地的生活。可无妄之灾降临,冀中星被毒打致残,瘫痪在床。在普通人的利益诉求渠道尚且迤逦曲折甚至淤塞的情况下,一个残疾人如何通过正常途径伸冤的难度可想而知。冀中星被打残后的几年中,公安、法院等途径都走了,但不通。通过极端方式引起社会注意,想必是绝望中铤而走险的最后一丝机会。
一个坐轮椅的残疾人,从菏泽鄄城老家坐长途车到北京,利用鞭炮火药自制的爆炸装置将自己本就残疾的肢体炸残,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冀中星为其不理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理所应当,他的极端行为也应该受到指责。但或许在他看来只要自己悲惨际遇得到社会关注、进而获得权益保障,自己付出的代价是值得的。爆炸前,他提醒周边人员自己身上“有炸弹”,而鞭炮火药自制的“土炸弹”除了将自己肢体炸残之外,只造成一名警察轻微伤。单凭这些,我们就无法将他跟令人发指的厦门公交车纵火案之凶残相提并论。为了冤屈得以昭雪,不惜以炸伤自己引发社会关注,内心深处的忧伤和绝望该有多么浓郁?反观东莞相关方面的作为,实在令人嗟叹。
不论是“7·20”首都机场爆炸案,还是之前的东莞遭毒打致残案,围绕冀中星的核心命题,只能是法治正义。如今,冀中星致残案已刑事立案。让冀中星为其不理性行为付出法律代价的法治正义,能否在维护遭受严重侵犯的公民合法权益层面上,发出令他感到温暖和煦的光芒?(文/凌国华)
(责编:牛宁)
法治 冀中星 机场 爆炸
网站地图 | 关于海外网 | 广告服务 | 海外网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海外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2041252号
投稿邮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