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 新加坡吉林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 华商滚动 纸媒

海外网海外网>>评论>> 正文

安倍不顾反对强行通过“保密法” 意在复兴军国主义?

2013年12月03日09:01|来源:法制日报|字号:

  11月26日,旨在严惩泄露国家机密行为的《特定秘密保护法案》在日本众议院全体会议上以自民党、公明党以及众人之党的多数赞成强行获得通过。该法案将防卫、外交、反间谍和反恐四个领域特别需要保密的情报指定为“特定秘密”。

    根据该法案,国家公务员泄密将被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谋者和教唆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对泄密者最高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相比,该法案显然大幅增加了对泄密者的惩罚力度。

  《特定秘密保护法案》严重侵害了日本公民根据和平宪法所享有的知情权。日本公民享有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是和平宪法第21条所规定的“表现的自由”,即“保障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以及其他一切表现的自由”。既然有“表现的自由”,那么作为受众的公民自然有“知情权”,即公民有权通过“表现的自由”获知政府的相关信息。

  应当承认,公民的知情权不是绝对的。政府确实可以根据国家利益的需要不公开特定秘密。然而,《特定秘密保护法案》的危险性并不在于它对国家机密的保护,而在于日本政府极有可能滥用该法案。滥用的风险主要源自两个方面的漏洞:第一,新法案对所谓“特定秘密”没有相对明确的界定。

    这种模糊化的处理就是便于日本政府肆意解释。尽管该法案规定政府不得对其条文进行延伸解释,但是具体的防范手段,也就是审核制度并没有在法案中加以明确;第二,新法案对公民知情权的保护仅仅停留在“尽力考虑”的层面——鉴于多数在野党和民众对知情权的担忧,该法案在最初版本中加入了这样一句话,即“对保证国民知情权的报道自由以及采访自由应该尽力考虑”。实际上,这反而明确解除了日本政府保护公民知情权的法律义务。

  那么为什么安倍执政联盟不顾民众的强烈反对,要强行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案》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这是巩固“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强势地位的重要措施。11月27日,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通过了《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设立相关法案》。至此,该法案正式成为法律。这个法案和《特定秘密保护法案》一旦绑定,即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认定的信息属于特定秘密,则意味着公民将丧失知情权,同时国会也不能进行审议;第二,以首相一元化领导来提升日本在紧急事态中的信息管控能力。

(责编:张婷)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安倍,保密法,军国主义,右翼

评论时政国际娱乐文史地方华商

热图>

最新热点>

盘点世界各国文艺兵和劳军拉拉队(组图)

娱乐炫图>

最新排行 >

史海钩沉>

精选图片>

视频>

论坛热帖>

猜你喜欢>

“圆脸大赛”爆红网络 圆脸惹人爱完爆瓜子脸

盘点香港10大豪门媳妇(组图)

评论|时政|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吉林|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华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