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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6日06:46|来源:海外网|字号:
这便上升为电视台同仁的基本道德意识问题。电视台是否为某些个人的私产?中国是公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至今为止,在大陆,是没有私人电视台的。北京电视台更不例外。公有制下,电视台在法理上,属于每一个公民。而北京电视台这次做出的超出最基本底线的行为,无异于一个物业的工作人员被业主暗讽了,全体物业就要驱赶这位业主,且还动员其他小区不能接受这位业主一般,不仅驱赶,还要限制其他业主在小区再次见到这位业主。物业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电视台,不是台长的私产,没有封杀任何艺人的资格。北京台不仅自己封杀,还动员上百家电视媒体一起跟进,无疑在裹挟观看这些电视台的观众。老百姓收看他们形成的收视率,被他们以封杀艺人的名义来干私事,解决私人恩怨,甚至于报复他人,这种做法,于道德上来讲,龌龊不堪,于法理上来讲,是真正的挖社会主义墙角、薅社会主义羊毛,以权谋私,裹挟人民。
我们经常会看到,某些电视媒体动辄就嚷嚷着封杀某某艺人。老马隐约觉得,这与朝鲜政府动辄就干掉某些政要,且为了改变历史,不惜用各种照片、影像PS的技术搞掉这些曾经人物的画面的做法,如出一辙。非私人电视台,根本无权封杀任何艺人。为何近年来类似事件屡屡发生?不过是某些电视台的重要领导人员以权谋私、将公有制间接化为私产的一种明明白白的再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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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胜男)
郭德纲 观众 电视台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