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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6日06:46|来源:海外网|字号:
以领导的个人喜好来决定电视台节目的各种运行方式,而非通过市场来决策节目,显然是文革遗风,是权大于法、权大于市场的表现!北京电视台这次的事件,显然起初只是个人恩怨之间的事件,然而,电视台以官方名义打击报复郭德纲,就让人觉得,老台长“死不瞑目”了。当然,这个不能瞑目,不是郭德纲的错,反而是借机闹事的电视台媒体同仁搞出来的。
我向来认为,私权利与公权力一定要分开。你暗讽我,我上门回骂你,是私权利问题。你暗讽我,我就用电视台领导的资格封杀你,便是公权私用的问题了。这种公权私用,无异于人治的回光返照!中国早已明确要走社会主义法制道路,人治思想为何死而不僵,值得深思?
就事论事,若郭德纲真个暗讽了辞世的老台长,逝者家属满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起诉要求郭德纲公开道歉。放着法制的阳光大道不走,却动起了公权私用封杀艺人的歪主意来,是否有悖了老台长当年受的先进的社会主义的法制教育呢?
裹挟人民,封杀个体,是多么可耻与值得警惕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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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胜男)
郭德纲 观众 电视台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