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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8日09:24|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字号:
去年下半年,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医生王正敏被举报论文抄袭。近期在我台记者的调查走访中,王正敏院士研发团队核心成员证实,其自主研发的人工耳蜗系高比例仿制而成,国外技术成分高达65%。中科院表示,对于涉及王正敏院士的相关调查目前正在进行中。王正敏2005年增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时候,一共有7名院士推荐人。最近,其中4名推荐人向中国科学院写联名信,要求中科院对王正敏予以除名。(1月7日新华网)
根据举报,王正敏曾用发刊词等冒充学术论文,以及用一稿多投、拆书为文的方式,“虚报”学术成果,作为申报院士的资本。而王院士领导的团队研发的所谓“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人工耳蜗,也是对外国样机拆机、破解后的“抄袭作品”。上述举报内容在媒体和相关机构的质疑之下,王院士进行了“挤牙膏”式的回答,已基本承认“造假”,这一质疑在四名原院士推荐人的“举报”之下,再次得到证实。
那么,这位涉嫌“造假”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院士,是不是理所当然地要“被除名”、被取缔院士资格?结果如何殊难预料。因为,总体而言我国院士机制是一个如同进了“保险箱”的机制,不仅“入门”门槛过低、大量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如这位王院士此前申报入选时的“虚报学术成果”一路绿灯,以及此前曾“贿选”院士的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事件,就说明“入门”时学术评定上的基本没有风险。二者,就是入选后的“终身制”现象。如果不是这位“耳蜗院士”所带的学生的锲而不舍的举报,这位“掺假院士”一定还在院士职位上稳如泰山。我国院士机制,普遍缺乏对入选院士之后的学术成果的考评、德行操守方面的考评,只要当了院士就基本上不可能“被辞退”、“被除名”,多年来并无一例。这与国内院士机制存在弊端有关,但也正是滋生学术不端者的重要诱因。
解决“掺假院士”,遏止类似的公然“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耳蜗院士”,规矩必须立起来。如果一经发现院士参选时的论文和成果有造假问题,就应该“零容忍”,就应该将这类“学术无良者”的院士身份一撸到底,并且让其付出最惨痛的代价,包括身份的、职业的和名誉方面的等等。而对于符合程序和条件进入的院士,在考核考察上也不能“马上南山”。今天这位院士“合格”,明天因为种种原因就可能变得“不合格”;入选时一些院士行为示范,并不代表他们入选当了院士之后还能“表里如一”。建立一个常态的对现任院士的考核考察机制和相关的淘汰机制,是今后国内院士制度改革的方向。
造假有风险,造假须付出代价。在韩国黄禹锡案中,黄禹锡为著名生物科学家,一度成为韩国民族英雄、被视为韩民族摘下诺贝尔奖的希望。2005年12月,他被揭发伪造多项研究成果,韩国举国哗然。黄禹锡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干细胞研究成果均属子虚乌有。后被相关法院追究刑责,并彻底淡出学术界。我们不提这位“王院士”是否涉嫌套取国家研究经费的刑责问题,仅就这一事件而言就应该对其实施“零容忍”。一旦有关方面查实其劣迹,就应该对其予以最严厉的问责和追究,对这类“一块臭肉”式造假院士必须彻底剔除。让院士告别“铁饭碗”,这不仅是院士改革的方向,也是遏制学术造假的重要手段。(毕晓哲)
(责编:宋胜男)
耳蜗,保险箱,学术不端,院士制度,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