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6 00:03:00|来源:红网|字号:
14日,江西赣州市安远县原县委书记邝光华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江西赣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邝光华在庭上否认受贿、滥用职权,称自己受到专案组刑讯逼供,被迫捏造受贿情节。邝光华当庭举报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的家属涉嫌通过赣州市主要领导插手安远县稀土矿,因愿望没有得到满足,邝光华受到打击报复。(8月15日《新京报》)
受审的原县委书记,当庭举报落马的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家属,还涉及当地市主要领导,从情景上来看,应了一句民间俚语——狗咬狗一嘴毛。在这种“民间态度”中,似乎意味着“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的不屑。然而在法律上,确切的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却有着难以预料的积极意义。无论是“萝卜与泥”的连带,还是“藤与瓜”的牵连,都可能得到意外的收获。
邝光华当庭逐一否认了各项受贿指控,只承认收受了礼品帝驼牌手表和佳能DV一台,他称其他事项是在专案组办案人员严刑拷打和胁迫下被迫捏造的供述。“他们打我,还威胁我不认罪,就要抓我老婆孩子。”这段“翻供”有点语焉不详。尽管“他们打我”,邝光华当庭展示身上的伤痕,他称腰部以下受到严重挤压,双腿肿胀,两腿内伤严重,行动不便。但“我不认罪,就要抓我老婆孩子”,凭一个县委书记的政策和法律意识,究竟能不能抓,会不会抓,应该比谁都清楚,谈不上什么“威胁”。
然而,庭审中,邝光华举报苏荣的家属想插手安远县的稀土矿,邝光华没有办成,招致赣州市主要领导打击报复,其中应该存在调查和核实的必要。按照邝光华当庭供述:“2012年春末,他在赣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完会后,赣州市某主要领导把他留下来谈话,该领导说,苏荣的爱人手中有些资金,对安远县的钼矿很感兴趣,想把它收购过来,会派人来商量这个事情。该领导叫邝光华居中协调,促成这个事情。”听上去虽然有板有眼,但事实究竟如何?
尽管审判长在庭审中多次打断邝光华,要求他仅就起诉书中涉及的犯罪事实进行论述,不要把与本案无关内容牵扯进来。但记者还是了解到,邝光华供述中提到的安远县原政协主席叶某,“确认2012年曾陪同邝光华在赣州宾馆接待了苏荣妻子派来的两个人,来者想买安远县潘某的钼矿”;钼矿矿主潘某也“称2012年是有从北京来的人找他谈购买钼矿”。而且两人都提到了“因为价格原因没有谈成”。这至少说明,“邝光华举报苏荣的家属想插手安远县的稀土矿,邝光华没有办成,招致赣州市主要领导打击报复”,存在部分事实依据。
是不是因此“招致赣州市主要领导打击报复”,这个就难以界定了,因为要从“业内”推出一个不干净的同行,有的是“真凭实据”。只要证据确凿,还分得出什么“报复”还是“举报”?
但是,基于某些“事实依据”,应该顺藤摸瓜,如若“邝光华的举报是‘胡说’”,也可通过澄清事实真相,还相关人员的清白。反之,就能扩大战果,无论是“老虎”牵出“苍蝇”,还是“苍蝇”引出“老虎”,都是反腐败的成果。
文/知风
邝光华,口齿,举报,苍蝇,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