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0 09:05:00|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字号:
近两年来,引起社会较大关注的社会各界人士实名举报官员案例已有多起,而“官员实名举报官员”是其中一部分,他们成了官场的另一道风景。记者梳理新世纪以来官员举报官员情况,发现举报者结果各异,他们有的达到举报目的,有的因举报吃了官司,有的为此丢了性命。(8月19日《河南商报》)
官员举报官员,较之于一般举报案件,其因举报者身份所呈现出的特殊色彩是客观存在的。也正因为此,官员举报者与被举报官员的命运,就更受人关注。从媒体盘点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其结果显然难以令人乐观,其中“被举报者安然无恙,举报者却遭受变故”,更让人错愕。但如果联系到整个举报人保护生态。官员举报者的命运,很难说是特例。事实上,在谈论“官员举报官员”这一话题时,本身就不能脱离整体的举报氛围。
联系到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人命运的统计结果——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可以说,官员举报官员案件中的情形与一般举报案件并无明显的差异。而联系到官员的举报方式,就更可以说明这种同一性。
正常情况下,官员作为体制内人员,本应该对于被举报官员有着更为有力的线索和证据,对于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更为有力,因此在方式上也理当有所不同。然而,就公开的案例来看,官员举报官员并没有选择与一般举报者不同的举报方式,无论是论坛发帖还是微博实名举报,也大多是倾向于选择公之于众,诉诸媒体与舆论来引起关注,继而谋求举报的成功。这一方面证明,体制系统内部的正常举报途径,同样不够通达;另一方面,在举报人的命运上,不管是官员还是普通公民,都存在安全之虞。
官员选择实名公开地举报官员,本身就是一种自我保护的策略。因为在内部举报,一来可能担心因为举报对象的势力过大,举报受阻;二来容易反被“抓辫子”,不利于自我保护。现今官员举报者的增多,固然反映了个性官员或者直言官员的增多,但官员选择以实名举报的方式举报同僚,仍是以谋求舆论支持的途径来提升举报的成功率,在本质上对举报制度与反腐制度改革并无增量效应,更谈不上成为“反腐利器”。
因此,面对官员举报者的命运时,尚需一分为二地看待。首先,无论是官员举报者选择诉诸媒体与舆论的举报方式,还是其命运上的不确定性,都说明正常的体制内部的举报管道的逼仄,因此,借此反思如何打通体制内部的反馈与举报通道,尤有必要;其次,对于举报人的保护和良好的举报氛围的构建,并不能在官员举报者与非官员举报者之间进行区分,一个健全的举报人保护制度理应无差别的保护每个举报者,让每个举报者拥有可以受法律保护的被确定的命运。
官员举报官员也是公民举报的一部分,他们的受保护程度同样是整体举报保护生态的一种真实体现。如果整体的举报氛围得不到好转,举报人的保护制度不能有整体性改观,他们的命运难以得到根本性的保障,不能“独善其身”,就难言意外。毕竟,当选择作一个实名举报者,官员身份已经不重要,因为,只要举报者的行为合法合规,就应该受到法律的等同保护。(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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