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8 07:19:00|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在香港政改问题上,最大的争议集中在参选人的提名机制上,当然说到底就是谁来提名以及谁可能被提名这两个问题。 |
这两天,香港媒体聚焦北京。事关香港政改。
经过长达五个月的公众咨询,香港特首梁振英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而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对这份报告进行审议,并将于31日表决。简单一点说,此次会议将会牵动香港政改的走势。
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是因为香港社会的确存在不同声音,更主要的是政改成了反对派反复玩弄的话题,屡屡操纵,甚至成为可能拖累香港政治经济的“隐性炸弹”。无止尽的政治纷争,反对派显然玩不够,“占中”发起人戴耀庭近来还屡放恶言,扬言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不合心意,便会组织“一波又一波”的“不合作运动”。当政改有演变成政治斗争的风险时,香港主流民意期待中央可以一锤定音,为香港政改定下框架,也让反对派死心。
在香港政改问题上,最大的争议集中在参选人的提名机制上,当然说到底就是谁来提名以及谁可能被提名这两个问题。
基本法把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权赋予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目的是降低政治对抗、宪制危机和民粹主义等三方面普选风险。而反对派却提出“公民提名成为候选人的入闸途径不可或缺”。这一点,反对派表示是不符合“国际标准”、是“筛选”,如果不能反筛选,就要为“占中”。
当然,反对派的荒谬逻辑批驳起来并不困难。门槛过半数本意是希望被提名的人更具民意基础,拿到任何国家和地区去讨论恐怕都不会有什么异议。有关普选的确存在国际普遍认可的原则,但从来没有实现普选的千篇一律的标准。
梁振英更进一步指出,基本法的咨询和起草在香港花了四年零八个月的时间,吸收了香港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就有关政治体制,包括人大选举的规定,相当具体,而“国际标准”的说法“太虚”。香港激进反对派才不管这些,从始至终就死死抱住“国际标准”不放,要的就是这种虚的摸不着头脑,虚的不知所云。
普选没有“国际标准”,却有好坏之分。好的普选有十分清晰的客观标准,那就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的繁荣和稳定”。这样的好普选港人要不要?戴耀廷当然不敢问,主流民意他不是看不到。所以,他偷换概念,弄来一个什么“国际标准”,能蒙一时是一时。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政制发展具有的决定权、主导权有充足明确的宪法和基本法的依据,这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制权力,也是宪制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政改报告,香港政制发展“五步曲”迈出第二步,将为香港政改定下框架,反对派也就没有了玩“虚”的空间。(细雨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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