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0 09:09:44|来源:海外网|字号:
记者会上,陆配团体和代表大声喊出:“要公平反歧视,身份证六改四”。
在台湾,海外配偶一般最快4年就可以拿到身份证,但大陆配偶(简称陆配)却是个例外,他们最快也要6年才能拿到,这种赤裸裸的歧视早已让陆配不满。在8日台湾中华妇女党和台湾中华两岸婚姻促进协调会(简称婚促会)举行的联合记者会上,他们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懑,大声喊出:“要公平反歧视,身份证六改四”。他们要求当局正视陆配的权益并呼吁尽快通过相关条例的修正,让陆配身份证取得时间由6年缩短为4年!按照中华妇女党主席涂明慧的说法,如果台湾陆委会方面、立法机关再不有所作为,将研议串联大陆配偶进行抗争游行,表达争取权益的诉求。
“太多辛酸真是一言难尽”
“太多辛酸真是一言难尽”,来自湖南邵东的陆配李小红8日带着年幼的孩子在记者会上现身说法,差点哽咽。她说,来台湾已经3年,没有身份证。她在做全球电子商务,出境要到大陆办护照,带着小孩很不方便;去银行开户要老公担保,大儿子去学校读书也要老公担保,什么都要老公签字,作为一个妈妈,连签字的权利都没有,那种感受真的难以形容。
李小红说,“夫妻应该是平等的,可是法令却造成儿子要做什么时自己连起码的权利都没有,如果我去大陆办护照,老公没有担保,我连回台湾见儿子的权利都没了。”
来自湖南长沙的陆配李汤恒来台已经20年,取得身份证11年。她对个中艰辛深有体会,她说,对于姊妹生活很多不方便,她要出来帮忙说话,因为还有很多变相的差别待遇,以前没有身份证,不能工作,甚至在自己家里工作也不行,因为警察还是会来抓,也没健保。
李汤恒表示,一旦跟先生有什么矛盾的话,如果先生不肯让步,那她就必须离开台湾与子女,见不到小孩,权利被剥夺,真的是非常不人道。
李汤恒说,现在就算已经拿到身份证可以工作,但是老板还是会有歧视。她是大学专科毕业,有海基会公证,但是老板就是不承认,还是被当成高中学历,自己很努力,薪水却比人家低。
李汤恒的遭遇引起很多人的共鸣,“身份之痛”已成为绝大多数陆配的“心灵之痛”。“我们最关心的就是身份证的问题”,记者接触到的陆配大都这样表示。对他们而言,因“身份之痛”带来的最大困境便是就业——同工不同酬、学历不被采认、限制担任公职等。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陆籍人士赴台入籍未满10年不得担任公职,但是其他外籍配偶取得身份证即可申请公职。
没有身份证,办大小事都必须出示依亲对象的担保签名,不能用自己的名字买房买车、办电话号码、登记营业税等……一系列的障碍比比皆是。
“6改4”修正案躺两年没动静
在更早之前,陆配取得台湾身份证需要的时间是8年。结婚的最初两年被称为“团聚”,接下来是4年“依亲居留”阶段,符合条件的人此时可以工作。之后是两年的“长期居留”期,再之后才能申请台湾定居。
2002年,民进党当局企图将这一年限延长至11年,经过陆配数次抗争,终未实行。2003年9月起,当局又开始实施陆偶入境面谈制度,内容涉及当事人极度隐秘的私生活细节,如“两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第一次性关系”,“第一个晚上跟先生做几次?”等,极不尊重当事人。
2008年中国国民党上台执政,几经协调争取,一系列改善政策相继出台,包括全面放宽大陆配偶工作权,陆配只要正规入境并通过面谈,即可在台工作;取消大陆配偶继承不得逾200万元新台币的限制;2009年6月,台湾陆委会方面推动两岸关系条例修正,取消“团聚”2年的规定,将陆配取得身份证的时间由8年缩短为6年;此外还有上调长期居留名额、免交定居财力证明、放宽父母探亲天数等。
2012年,陆委会方面再度推动修正条例,拟从6年缩短为4年。本来陆配们以为好消息要来了,哪知等来的却是“当头一棒”。
“法案经行政机构院会通过,两年前就送到立法机关,但是在立法机关程序委员会中,民进党、‘台联党’霸占主席台杯葛议事,国民党也不动用表决的情况下,法案至今还冰冻在立法机关。”婚促会理事长钟锦明表示。这个成立于1998年的组织,多年来一直在为争取陆配正当权益而努力。钟锦明表示,为了推动修正法令,之前想要去拜访立法机关内政委员会的民进党籍委员,不料都吃了闭门羹,对方都说没空,没时间接见。他希望一些“立委”正视陆配的心声,陆配只是要多一点生存的尊严和平等。“难道我们真是被遗弃的孤儿吗?”他质问。
现在正是台立法机关会期时间段,“内政委员会”召集委员、国民党籍“立委”吴育升回应此事时表示,他有机会就会排案处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案,而目前正优先处理陆生健保的案子。
自诩的“自由平等”在哪儿?
根据台当局内政部门的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因婚嫁因素赴台湾居住的外来人口已达49万多人,其中陆配达到了32万多人,目前两岸每年的通婚数都逾万对。根据记者了解,陆配中女性在九成以上,其中未取得身份证的又占多数。
为什么自诩“民主、平等、自由”的台湾,在对待陆配的问题上却一直无法以平常心态对待?
在8日的记者会上,国民党籍“立委”潘维刚说,当局以担心假结婚为由拖延陆配取得身份证的时间并不合理。她说,让陆配来台,事先严格把关是当局的责任,不然对于已经“合法”来到台湾的陆配,还要比其他外配多花2年时间才能取得台湾身份证并不公平。
她表示,反对歧视,赞成加速通过两岸条例第17条修正案,让陆配来台4年可取得身份证,这样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这可能只是其中之微不足道的一个原因,更大的原因民进党已经说漏嘴了,就是“担忧”陆配拿到身份证后会以选票影响台湾选举。对此,时任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早就表示,民进党一些人出于政治目的来对此进行阻挠,是不得人心的。
在中华妇女党主席涂明慧看来,如果动嘴还不能改变现状的话,那就只能付诸行动了。她在记者会上表示,相关修正案在立法机关躺了两年尚未见有关方面有所作为,在陆配权益无法获得落实保障之下,将采取下列具体措施:一、研议串联大陆配偶进行抗争游行,表达争取权益的诉求;二、设立倾听专线,让政府知道大陆配偶的心声;三、广泛搜集陆配反映意见,必要时向陆委会方面、立法机关进行抗争诉求。“陆配在台生活,为家庭付出,也是台湾社会一份子,应比照外籍配偶给予相同对待,保障他们的权益。”她说。
至于有陆配表示,就算拿到了身份证,他们仍面临一种隐藏的区分,因为他们的身份证编号前两位数字是“29”,一看就知道是陆配,婚促会理事长钟锦明对此表示,最开始他们也提出过质疑,但后来了解到这是便于户政管理的原因,所以应该不存在歧视,是可以接受的。
“6改4”还要等多久?无疑,这是一面镜子!
文章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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