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2 11:14:52|来源:钱江晚报|字号:
当家长向学校反映有保安人员猥亵女生,校长应该怎么做?这本来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一方面,避免信息扩散,实施心理干预,保护涉事女生;同时,立即报警或协助家长报警,防止该保安逃跑,以免给调查、处理带来困难。在调查期间,在法律程序未完成前,避免信息扩散,也是保护当事保安的名誉权。这样做,是一个校长的本分,是教育者职责范围的事情。
但是厦门市新城小学是怎么做的呢?校方一边让当事保安离开学校;一边警告家长:不准破坏学校名声!如果报警或者曝光,学校就不管了。
该保安若没干坏事,校方为什么让他躲避?学校的名声怎么跟一个无良保安捆绑在了一起?校方怎么会采取这么一个立场?是什么,让正副两个校长都完全背离了教育者应有的立场?正副校长这是出于什么心理?最大的可能性是官僚心态在起作用;是官僚立场,取代了教育者立场。
据《海峡导报》报道,新城小学是厦门同安区的一所直属公办小学。虽说学校是教育机构,但在学校里,校长是最大的官。是官,就是“正确”的化身,就是高明或英明的代表;好的、添彩的事情,哪怕不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尽量往自己身上揽,往自己脸上贴金;自己管辖范围内出了事情,能瞒则瞒,能骗则骗。官僚判断事物的最高原则,或者说价值观,只看是否有利于自己做官。而教育者的最高尺度,是事情本身的是非对错,这是教育的底线。没有是非对错,教育,保护、教育孩子就无从谈起了。以做官为本,还是以教育对象为本,是官僚和教育者最根本的区别。
所以,新城小学校方让涉事保安悄悄溜走,倒不是一定要保护这个保安,而是为了保护自己。在这个特定的事,校方的利益和这个保安的利益暂时达成了一致。在平时,在该保安没有犯事的时候,校方会如此呵护一个保安吗?当然,如果校长与该保安有亲戚关系,又另当别论。
新城小学正副校长在警告家长“如果报警或者曝光,学校就不管了”时,忘了一点:家长的投诉你不管,法律要管你。当一个人的身心被“做官至上”的价值观所控制时,难道会影响其智商,导致其不能正常考虑问题吗?教育原则和法律意识,难道不是一个校长的最基本的素质?一所学校,几百上千名学生,交到这样的校长手中,出什么事都属“正常”。怎样才能尽量减少和避免这种远在底线之下的事情?(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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