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3 11:45:13|来源:扬子晚报|字号:
12月13日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南京市档案馆《馆藏南京大屠杀“市民呈文”档案史料展》正式开展,展出100份市民呈文影印件及部分呈文的原件。
此批市民呈文主要形成于南京大屠杀惨案后的1938年2月至1946年1月,是当时南京市民如实陈述家人被杀、被强奸、被抓失踪,以及土地、房产被抢占、焚烧后,请求政府及相关机构给予救助、赔偿的申报文件。呈文详尽地记述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南京人民真实的生活状况,是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反人类暴行的真实记录。
我们看到了生无所依的鳏夫、寡妇、家无男丁仍要抚养女儿的母亲,以及被日商欺凌的饭店老板。 在市民张高氏1938年6月12日的呈文中,她讲述了南京城破时,丈夫在今天长干门与中华门之间、秦淮河南岸的家中看房子,被日寇认为是中国士兵,当场枪杀。战事结束后,只剩下张高氏与一儿一女。“呈为请求恩准收入普育堂,免遭冻馁事。窃民妇张高氏,年四十二岁。去年日军进城时,丈夫在南门外上码头家中看守房子,被日军查着,说他是中央军,当被枪杀。现在留下民妇及两个小孩,大的名张小珍,年十岁,小的名张小二,年六岁。在先住难民区内,承蒙救济,得以苟活。现难民区业已解散,借住上码头亲戚家,连同小孩共计三口,生活无着。”
商人周晓岩在新街口开了家饭店,他希望等到战事结束后继续营业。没想到,回来后整个饭店的固定资产与商标品牌,均被一个名叫“矶田”的日本商人霸占。他呈文“南京自治委员会”,希望得到公正的裁决。“商人原在新街口开设明湖春饭庄。资本洋五千元,楼房押金五千元,每月押金六百四十元……战事发生后,生意不能维持留守,同人等生活实难维持。店房所住军队均已开走,本以为同人回店暂为营业,以为同人生活。不意忽,有日商矶田来占用商人店房开设菜馆,并用商人‘明湖春’字号……店内原有各家具及木器等均为占用。且尊贵会定夺,以恤民难,实为德便。”
展览位于南京市档案馆新馆的负一楼展厅,除了呈文影印件,还有近10件民国时期的原件展出,同时展示了日寇侵华时期,残杀我同胞,以及战后中国以及盟国各方调查、审判日寇罪行的数十张老照片。此外,南京市档案馆《世纪情缘——约翰·拉贝先生与南京图片展》同时开展。(梅正亮 记者 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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