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0 19:07:00|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在“法无允许即为禁止”的行政法理下,秒杀限牌确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政行为。面对交通拥堵的城市病,一限了之是最简单、最低级的策略。 |
又是下班后。29日下午5时40分,深圳市政府突然宣布,立即实施小客车“限牌”政策。交通拥堵、雾霾扰城,机动车增量的调控势在必行,不少大城市也出台了类似政策。但,这次令公众愕然的是,为何之前数次信誓旦旦,坚决地表示不会“政策突袭”,而最终却来了个180度“急转弯”?
显然,“急转弯”并没达到预期效果。据报道,转瞬即“限”的风声传出后,4S店迅速被包围,有车就买、加价抢购的疯狂,再度上演。只不过,这次多了不少来路不明的“执法队”,试图封锁店面、阻止买卖。正如网友所言,“秒杀”非但公众不买账,更令政府公信差点甩出依法行政的车窗外。
“秒杀式”,到底有什么法律依据?金台君(微信ID:jintai2hao)打通了深圳市交通委某负责人的电话,却几经周折没听到本人的声音,只勉强获得一份书面回应。可其中提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人大一份《决议》,都不属于法律法规。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安全管理条例》,也只提及“增量调控”,并没有关于“限牌”及其程序的明确规定。至于所谓的《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还只是“将于近期制定并颁布实施”。换言之,在“法无允许即为禁止”的行政法理下,秒杀限牌确是一种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
人民日报记者曾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二稿提出“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有央媒评论称,这意味着限行、限购的地方私规,今后将不能再“任性”。法律修订以前,会不会出现地方扎堆“限购”,这个不好说。可如果公众有了“屡屡被骗”的不良预期,蜂拥地扰乱市场、拼命囤车,想必会造成更多的混乱。
先否认,再突袭,最后做鸵鸟。问题究竟出在哪儿?金台君(微信ID:jintai2hao)带大家回顾一下四中全会的决定,“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要言不烦,意思就是财产权的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产权的重要一环,就是财产的处分权。说白了,有钱、想买,只要不是毒品交易、卖淫嫖娼,那就无理由禁止。若是出于公共利益不得不禁,也请给个合法的理由先。
再说“限外”。深圳市表示,中心四区工作日早晚高峰禁止外地车通行,可“港澳号牌车辆不受该限行措施限制”。且不论这种规定,是不是应该一视同仁、不厚此不薄彼,单纯考虑到对外地车辆的限制行为,恐怕也不是该市一级人大的职权。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最怕地方壁垒,倘若各地纷起效仿,必然出现一个奇妙的后果:一国车辆无法开出自己注册的省份!即便非要如此,是不是需要请省级人大、甚至全国人大依法来授权?
深圳,改革开放的最前哨,依法治理的观念最不该缺。面对交通拥堵的城市病,一限了之是最简单、也是最低级的策略。表面上看,减轻政府的当下压力,到头来伤害的还是政府的公信力。想想看,再往后言之凿凿的表态,还会有几人买账?最可怕的,公权力的违法行政,带给社会的反向示范,极易激起难以预见的风波。这笔账,治理者同样得算清楚。
再有理的事,也得依法办。机动车的调控,不是没法子,不妨学学江苏省。人家出台省级条例,规定如有城市准备限牌,必须要走三个程序:必须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必须人大常委会审议,必须提前30天公告。这三步,步步惊心,步步都不好走,但,也终将步步迎来公众对政府的满满信心。(文/周人杰)
本文为海外网“金台2号(微信ID:jintai2hao)”栏目原创,如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海外网(www.haiwainet.cn),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经济走势、时政局势及其它热点话题,金台2号还有更多精彩分析。(↓微信扫一扫,和金台君一起思考)
深圳 限购 限牌 买车 依法治国 金台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