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养老金双轨制终于被废除了。这块影响社会公平的“硬骨头”,终于被啃下来了。
并轨之后,意味着700多万公务员,3000多万事业编制人员,将彻底告别养老“免缴费”时代。
它也意味着,广大民众从此不必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自己缴养老保险,退休后却能领到远远高出企业职工的养老金,产生各种羡慕嫉妒恨了。
“人人享有,公平享受”的时代,将随着养老金双轨制的废除而到来。社会公平道路上的阻障,在改革的推进下,又少了一道。只不过,制度上的公平,只是公平实现的第一步,能否在现实中体现,还需拭目以待。因此,现实公平,则是检验养老金并轨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同样是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领取养老金的差距还会那么大吗?从改革决定来看,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即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单位缴纳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20%,与企业相同。理论上,结果也会趋同,趋向公平。
但理论并不等同于现实,制度改革之花能否结出社会公平之果。最终还是需要改革之后,在领养老金的时候,才能体现。程序是正义的,结果是公平的,这样的养老金改革才能契合公众的期待。而这种期待,最终将体现在替代率上,即退休后工资于退休前工资的占比——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替代率是80%,而企业只有45%左右——这恰恰也是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相差一倍的原因。
至于众所关注的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会否下降的问题。改革决定中,要求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有人担心,这个年金制度是否在养老金并轨之后再建新轨,会否影响到公平实现?
这也许不必担心,年金制度只是与养老金并轨协同进行的改革,而非对损害利益的补偿。至于它的公平合理性,应该在公务员福利的范畴内去讨论——毕竟,它不属于保险,而是属于福利,它的特点是个人贡献的多少与将来的待遇产生关联。确保它公平的办法,有待职业年金制度建立与考核机制的科学合理化同步进行,并要建立可流动、有淘汰的职业机制。
另外,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后,职业年金不仅仅要与绩效紧密挂钩,更要与廉洁相关联。只有这样,职业年金除了是福利,更应该是种激励机制,甚至是种监督机制。而如果变成了“铁饭碗”里分享的利益蛋糕,那就难免会被误会是对并轨利益损失的补偿,误会为“新轨”,制造新的不公。
公众喊破了嗓子,改革终于甩开了膀子。养老金并轨,双轨制废除,制度公平的实现,将为结果公平的呈现产生巨大的推力。但很显然的是,公民要在现实中显现,除了制度的有力保障,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的坡坎要迈。但有一个原则必须清晰:公平,是检验养老金并轨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公平,也是检验所有改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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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邱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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