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任的希腊新政府近日“烧”了一把不小的火。在上台后的数小时内就宣布终止该国最大港口比雷埃夫斯港的私有化计划,并将终止向中国中远集团出售港口股权。有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中远继续在南欧扩建港口基地的计划或将受阻”。
事实上,如何看待并评估这一事件,不仅对中企实现“走出去”战略具有理论指导意义,还给中国正在进行的“一带一路”建设思路以现实启示。希腊是欧洲债务危机的肇始者之一,也是受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最深的欧盟国家之一。从2009年到2012年,该国经济一直深陷危机,一度到了政府破产边缘。彼时,一方面是希腊政府希望国际投资进入该国,为经济走出全面危机注入生机,另一方面希腊的信用等级一再被调低,国际资本对希腊投资望而却步。正是在这种情形下,中国中远集团“抓住机会”参与了比雷埃夫斯港的建设计划,以巨额投资为希腊政府度过危机提供了一定支持。
不过,这样的投资未必能够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近年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因为经济形势或者政治局势发生变化而在经济合作领域主动“毁约”的事情并不鲜见。长期以来,中国的一些大型企业,在“走出去”政策的考量下,不断把业务拓展到海外,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优化资源并壮大自身实力,这本来是一件具有积极意义的事情,也取得了不少漂亮业绩。但是,经验表明,我们的企业在与外方打交道的过程中吃了不少亏,交了不少“学费”。不少失败的国际合作案例表明,不是因为中方企业经营不善,而是因为对合作国家或者合作企业了解不足,对对方法律和社会环境了解不足,对风险防范和规避意识不足。一旦对方不遵守合约,我方企业只能疲于应对,或者无所适从,往往前期投资难以收回,造成巨大损失,甚至还潜在损害了两国外交关系。
希腊属于欧盟国家,也是WTO成员,按理说投资环境不算差,在对外合作中能够遵照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惯例,以及签署的相关协议行事。这次终止比港对中企的开放使用未免确实显得小家子气。与我方而言,这也应该引起对相关问题,包括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思考。
首先,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理念及其实施与全球化以及方兴未艾的区域化合作趋势相吻合,得到利益相关国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这没有任何问题。包括希腊政府在内,不仅地中海沿岸国家、南欧乃至更广阔空间的欧洲对加强与中国在“一带一路”框架内的合作已经表现出积极合作的兴趣。
其次,“一带一路”建设必然会面临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利益诉求等复杂问题。中国企业欲实现“走出去”,必然要学会因地制宜,使企业合作方式与经营方式与所在国政策、当地企业文化以及社会民众心理具有良好包容性,使合作受到当地社会的真正欢迎。
其三,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方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到合作对象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特性,要特别注重对合作对象国相关法律的掌握和应用,做好风险评估,在企业利益受到侵害时有能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最后,“一路一带”建设具有长期性,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应该把挑战和困难看得更多,切不可贪大求全、急于求成,而应充分论证、稳打稳扎,从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做起,使每一个项目能够经受得起时间检验,经受得起各种风险考验。唯有如此,“一带一路”理念才能深入沿线国家人心,得到更广泛支持。
希腊新政府的表态还未到盖棺定论的时候,究竟以何种方式解决合作争端,还有待中方企业与希腊相关方进一步沟通和接洽。而就“一带一路”建设而言,它是一件互利互惠,有利于沿线合作各方的长期政策,在具体合作项目上暂时遇到阻力并不会影响到“一带一路”的美好前景。
(杨进,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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