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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拼“修宪”终极目标是什么

2015-02-04 08:58:13来源:中国台湾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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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年92岁的李登辉最近为了推动“修宪”四处奔走,他主张两阶段“修宪”,第一阶段先降低“修宪”门槛,争取“立法院”在6月30日前通过“宪法”修正案,并在7月1日公告,让2016大选和“修宪”公民复决一起办。

  香港中评社2月4日发表评论文章说,台湾这场“修宪”大戏是在朱立伦接任国民党主席,提出“内阁制”主张后才一下子热起来。到目前为止,代表独派的李登辉、以及民进党、国民党、亲民党、台联党与公民团体看似都不反对“修宪”,但对内容各有不同主张。李登辉计划春节过后分头拜访朱立伦与蔡英文,以“修宪盟主”自居。他最近推销“修宪”的一系列谈话,也让独派以“修宪”包装制宪的终极目标昭然若揭。

  陈水扁执政时期曾在2005年发动过一波轰轰烈烈的“宪改”,扁当局使用“宪改”之名是为了取“修宪”与“制宪(制宪新宪)”的模糊用语。当时也宣示要推动二阶段“宪改”,且设置了“总统府宪改”推动工作小组”,并以2008年催生一部合时、合身、合用的“宪法”为目标。动作太大招致美国严正警告,要求“宪改”不得触及领土与主权,踩“台独”红线,闹得沸沸扬扬。

  这次由李登辉催生的“修宪”,像极了扁当局2005年的“宪改”。李主张的两段“修宪”,第一阶段降低“修宪”门槛、降低投票年龄到十八岁,第二阶段则是政府分权制度改革。内容看似四平八稳,重点在于降低“修宪”门槛,这就像潘多拉的盒子,只要一打开什么都跑出来了。

  台湾的“修宪”门槛明订于“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宪法”之修改,须经“立法院”“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之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即通过之,不适用“宪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绿营一再抨击门槛过高,要求降低,这波“修宪”绿营的第一目标就是要拉低“修宪”门槛。

责编:宋胜男

关键词:修宪,李登辉,政府分权,宪法,台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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