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中院宣判,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彭曙、胡浩龙犯受贿罪、贪污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彭曙、胡浩龙死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0年,被告人彭曙、胡浩龙分别受贿达1.88亿元和1.7亿元,两人共同收受同一公司的贿款高达1.03亿元。(2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
一边是公众对高速公路收费有着切肤之痛地喊“贵”,一边是交通部门和企业频频晒“巨亏”账单,将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变着法”地延期收费。这着实是一个怪现象,有点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但是只要认真地去理一理,这里面的轮廓也就大致地出来了。高速公路之所以贵,一方面是因为高速路本身成本贵,运行和维护的成本高,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自然收费就高了。
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交通部门和企业的盈利,对于交通部门来说,高速公路既是保障当地发展的基础,也是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企业来说,高速公路则像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鸡一样,谁都舍不得放手。
所以高速公路收费贵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至于会亏损,其实也很好解释,一方面不说亏损如何延长收费时间,不延长收费时间如何获得更多利益,不获得更多利益那还能叫商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一些“潜规则”了,就如报道中深圳一位从事高速公路标示标牌材料的企业负责人说,“一般标的额的20%都用在了招投标各个环节的“打点”上了,企业付出的这些费用不可能白给,最终都计入了建造成本。”
“打点”顾名思义其实也就是贿赂了,“一般标的额的20%”这都已经成为了一种明码标价的贪腐了,可笑的是那些官员们还在故弄玄虚,可笑一些地方纪检监察等部门还在掩耳盗铃,在这样的状况下,作为“闹市中拿着黄金的小孩”的国家财产,不疯狂流失都对不起“不设防”了。
所以,当务之急不仅要“点杀”,对于那些贪腐的官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更要全面清查一次,看一看在高速系统中的硕鼠到底还有多少,都拉出来遛一遛,看看高速中的贪腐这趟水到底有多深。
同时,更要强化制度建设,对于“高危”的职位进行严防死守,也就是说要对那些手握实权的官员进行严格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正如报道中的这几位一样,他们受贿都达到了上亿,那么他们给国家所带来的损失恐怕更大,如此高的腐败成本,如果能够从源头上加强治理,那岂不是事半功倍?(张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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