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发布2015年度报告,继续将中国列为“特别关注国”。这份报告认为,中国政府去年在宗教领域全面加强了管制,对维族穆斯林、西藏佛教徒、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徒等实施了前所未有的控制。报告还为美国政府如何以保护中国宗教自由为名干涉中国内政提出了一些建议。
中美两国政府都表示重视人权,保护宗教自由,同时也都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但对于如何保护人权、如何尊重自由,双方观念与实践存在不同,这本来很正常。如果彼此理念存在分歧,完全可以通过对话沟通,提出各自意见,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可分享相关经验。但这一过程应该相互尊重,中美在倡导人权和自由普遍意义之同时,应厘清各自主权和辖制权,理解各自的发展过程和利益异同,既尊重差异,又扩大合作。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状况取得了新的显著发展。当代我国大力加强司法建设,践行法制中国,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对国家的司法制度和执法护法做出了全面推动。中国在这些方面的进步,世界有目共睹。
诚然,在一片经过千年人治的国土上开展法制建设,不可能没有挑战,而这种挑战主要来自传统观念,来自文化淀积、来自利益诉求。中国开展司法改革,促进社会进步,就是与民主共和进行对接,与传统惯性予以区分,与既得利益实施切割。中国在进入党的十八大后的时代里,正在加速这种新型文明建设。即使是在往常认为比较敏感的人权和宗教自由领域,中国也愿听取各方想法。在中美之间,双方通过“战略与经济对话”以及“人权对话”平台,也经常有机会坦率交换意见。应该说,中方以建设性的态度从事对话,对人权进步和宗教自由持开放态度,美方对此是知道的。
但是,中方不满意美国以教师爷态度指点江山,国家间的平等关系首先应该体现在对彼此内政问题上宜采取讨论而不评价、建议而不干预的姿态。然而,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作为一个联邦机构发布各国宗教自由年度报告,大有美国君临天下之势,这种无意平等的做派置美国于“审判长”、各国于“被告席”的地位,有损各国为促进人权和自由所开展真诚对话的基础。
同时,鉴于美国自身人权状况也有诸多不足,由美国出任评审各国人权和宗教自由状况的裁判长工作,也不那么合适。对内,美国警察连年涉嫌虐杀黑人,几乎板上钉钉。对外,美国在12年前入侵伊拉克,十多年来造成当地几十万民众死亡的严重人道主义灾难,这种局面在美军撤出后还在愈演愈烈。类似的重大例子,再找一些并不困难。
美国在建立共和两个多世纪后,尽管在人权和宗教自由方面成绩了得,但仍存在诸多缺憾。美国仍需时间去解决自己的问题,它的挑战还得靠它的人民自己来克服。新中国在半个多世纪中取得的人权进步同样斐然,尽管过程中也面临一定的挑战,也得靠中国人民团结合作予以克服。
我们欢迎美国提意见,但不欢迎美国自比师爷,尤其是它自己的大小毛病还接连不断。顺便一提,即使要提意见,也宜实事求是,不能过于任性。今年美国年度报告中涉华的部分,偏见和谬误相当显然。譬如,此报告指责中国将宗教与极端主义混为一谈,但事实更可能是美国的这个委员会在极端思潮与宗教自由之间划上等号。
人们注意到,2001年美国在经受了“911”严重恐怖主义打击后,一度指责中国以反恐为名打压分离主义。但在美军在阿富汗的“基地”组织营地俘虏了来自我国的“东突”受训人员后,美国国务院当时停止了对华指责,而将“东突”列入了国际恐怖组织的名单。时隔多年,美国似乎好了伤疤忘了痛,竟然重新指责中国以反对极端主义为名抑制宗教。殊不知,在中国以宗教信仰为由倡导极端甚至恐怖主义者不乏其人,主权中国自然不会允许这种现象存在及蔓延。美国若以他国宗教信仰为名乐观其极端与恐怖主义自由发展,不啻极为短视。
(沈丁立,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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