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腔】港人维护国家安全,有啥奇怪?

2015-07-04 08:10:17来源:海外网
字号:

ChQB0FWLgEeAAi3IAk7OvBaHiOM6691-b.jpg

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草案,即日正式生效。在会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表示,该法对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同样适用。这是国家安全法首次将港澳纳入其中,也是针对新法解读中关注度较高的一个方面。

新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回归以后,虽然与祖国内地有着不同的社会制度,但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共同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当属题中应有之意,也是国际常规,非但不奇怪,且是天经地义。

但是,这个国际常规、天经地义,在香港社会却出现质疑声。就在草案表决的同时,香港反对派“占中”和反对“假普选”的抗议声仍在回响。法律通过后,有香港媒体替反对派发声,称这是北京的又一次“别有用心”,是又一次“插手干涉”。

香港社会有些现象还真是怪诞。之前,在实现2017年特首普选方案中,中央提出的一条“爱国爱港”标准,被反对派说成是奇怪的“政治标准”,扣上“假普选”的帽子。这次也是。要求一个地方行政长官爱自己的国家爱自己的家乡是“错的”,告诉一个地方的人民有维护自己国家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奇怪”。这些在国际上不用论证的逻辑,在香港一些人的眼里口中却是“洪水猛兽”。理由只有一个——干涉我们的自由了!

港澳实行“一国两制”,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澳门拥有高度的自治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因此,郑淑娜也表示,根据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基本法附件三外,不在两个特别行政区实施。国家安全法并未列入两个基本法附件三。也就是说,新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并不在港澳实施。

说的很明白吧。基本法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对港澳同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提出原则要求是必要的,是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不过,由于安全法并未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所以并不会成为一个特例在港澳实施。

港澳可以通过行使自己的立法权对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最初最终阐释,这一点中央政府并没有打算代行其职,而且在国安法通过的当天就说的很明白。事实上,在回归之初,基本法中也早已写的清清楚楚。基本法中也早有规定,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都规定,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港澳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国家安全法纳入港澳并不超越基本法,何来干涉?

维护国家安全事关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港澳同胞自然也不例外。澳门2009年对第二十三条具体立法,制订通过了《维护国家安全法》,而香港回归18年,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仍然是个缺口。

二十三条基本法的讨论在香港似乎成了碰不得的事情,到目前也看不到时间表。今年两会,一些香港代表委员都关注二十三条迟迟不能立法的问题,不少人有感于“占中”引入外部势力以及香港社会“港独”思潮夸张的现实。

反对派跑到华盛顿、伦敦去乞求干涉特区普选;美国某机构给反对派议员汇入巨额资金支持“占中”,这难道不叫损害特区安全和威胁国家安全?而“香港青少年军”成立誓词中有“报效祖国”之语,立刻就要被围攻,指为“出卖香港”和“洗脑”,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

当国家安全法纳入香港,香港社会对尽快推动二十三条立法的呼声,反对派一定都会觉得干涉自由了,因为干涉的恰恰是他们祸港乱港的“自由”。可奇怪的是,如此算计,却总还有少数人被蛊惑。

从某个角度来看,没有国家安全法的香港,为某些激进反对派和境外势力的勾结提供了最大的法律漏洞,也为“港独”思潮的扩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反对派的小算盘不难看穿,倒是借由一个国家安全法的争议,香港社会部分人如何厘清现实、调整心态才是香港社会亟需面对的问题。(细雨烹茶/文)

本文为海外网“港台腔”(微信ID:gangtaiqianghktw)栏目原创,如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海外网(www.haiwainet.cn),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放眼两岸三地局势走向,独家评论港台时事热点,港台腔还有更多精彩分析。

qrcode_for_gh_0fc5cbdf446f_258.jpg

责编:王书央

  • 路过

新闻热图

海外网评

国家频道精选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