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编者按】近日,南昌大学在其官网发布的《南昌大学章程》中,将“南昌大学”简称为“南大”,与在2014年经教育部核准的《南京大学章程》中“南京大学”的简称出现重复,引发舆论争议热潮。对此,南京大学专门向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去函表示严重关切。南京大学师生指出,2014年12月,经教育部核准发布的《南京大学章程》,已规定南京大学简称“南大”。教育部表示,希望南昌大学与南京大学协商妥善解决此事,以规避引发校名争议的情况出现。教育部所持的“中立” 态度,使得这次争夺简称的博弈直接摆到了台面上。我们看看各路媒体如何评论此事。
简称之争乃舍本逐末
本来,“南大”简称也并非南京大学独享,简称“南大”的,除了早年间的岭南大学还有南京大学、南开大学,甚至南宁学院。国内这种现象很普遍,比如有3个“华师”: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个“华工”:华中理工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2个“华农”:华中农大、华南农大;2个“北工大”:北京工业大学和北方工业大学。大学简称往往具有归属地性质,譬如广东人口中的“华师”是华南师范大学,湖北人的“华师”是华中师范大学,上海人的“华师”是华东师范大学,不至于引起多大麻烦。
这意味着,南昌大学也有权简称“南大”(事实上当地人口中的“南大”多半是指南昌大学),但前提是南京大学没有先行一步——在2014年经教育部核准的《南京大学章程》中将“南大”简称“注册”。一旦木已成舟,南昌大学无视已成事实而争“南大”,未免有点说不过去。哪怕教育部未对学校简称作具体规定,公道自在人心,公众会认为南昌大学想搭南京大学、南开大学的便车,沾国内名校的光,这难道是南昌大学愿意看到的吗?最有资格争“南大”的南开大学自称“南开”,实属明智之举。
说到底,大学简称也不过是一个符号而已,它对于大学的意义,远不如争名者想象得重要。如果名实不符,徒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那又如何?就算把“南大”名字给你,你的实力、排名能赶上南京大学吗?考生会奔“南大”这个名字而来吗?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看看国外名校,哪一所高校不是靠实力而是因名扬名?国内也一样,没有经过数十年乃至上百年历练,南京大学能够成为国内排名前列的名校吗?
舍本逐末、缘木求鱼,争名无疑是一种自损声誉的短视行为。争名不如争实,与其“偷吃不成反惹一身腥”,不如下苦功、干实事,实实在在将大学办好。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大学办好了,腰杆硬了,简称什么又有什么关系?作为一所“文理工医渗透、学研产用结合”的综合性大学、211工程重点大学,南昌大学实力不菲,应该将眼光放远,不该在名字上过多纠缠,浪费精力。
教育部该不该管高校简称?
教育部的回应,很有些袖手旁观的意思。这也不难理解:一者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均未对高校简称做出明确规定。二者高校章程只是学校内部管理文件,本身不是法律,对高校简称的规定,并没有法律效力。
再者,以行政手段干预高校之间的“简称”,于情也说不过去。简称只是人们出于口头语言方便而使用的习惯性称呼,相当于“小名”。也因此,简称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比如“华师”之名,并不具有唯一性,而依据语境的不同,而指向多所学校,如广东人会认为,华师就是华南师范大学,而湖北人多指华中师范大学,而上海人则将华师当做华东师范大学。
简称的这种特性,实为世界通例。在英语世界中,一个缩写词也往往代表不同的含义,比如英文缩写词“MIT”,可以代表数十个不同含义,世界上有近十个大学的缩写都是MIT,似乎也未听说有何争拗。固然,“简称”所指不明,增加了人们辨识和理解上的困难,但遵从当地人们的习惯就好,并不一定非为此争个输赢,事实上,也难以分出个子丑寅卯。
对于一所大学来说,捍卫“简称”本身,不仅是对学校品牌的维护,更是对本校历史传统的认同,可以让学生形成更强的学校归属感。但即便如此,在高校“简称”的是与非上,教育部门显然不适合做裁判员,而只能交由市场。
不过,这并不意味教育部在高校简称问题上就无所作为。在市场竞争中,不管你是否承认,名称的好坏,往往与品牌的知名度与竞争力息息相关。在此高校招生季,南昌大学此次简称更名之举,是否与此相关,无从得知。但一个事实是,不少高校通过改名称,的确获得了巨大的好处。
因此,为规范高校招生市场,高校名称确有必要受到法律保护。一方面,高校名称应当具有唯一性;另一方面,在正式、公开的场合,高校使用的应当是学校的全称,而非简称。对于后者,鉴于语言的多义性和语言习惯的地域性,我倒希望不妨明令禁止高校公开场合使用。否则,在国内高校招生依然处于低水平竞争阶段,简称同名极易沦为一些学校忽悠学生的工具。(据羊城晚报,作者:苗蛮子)
法律角度看高校简称
事实上高校简称牵涉相关法律问题。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法律保护,其中既有高校简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有高校的名称权保护问题。
在2011年7月12日,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了各高校章程应按高等教育法规定载明的内容:“学校的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住所地”。可见,高校简称既是既定工作,也是必要内容,更是保护客体。在高校章程起草工作的推进中,这是一个无法回避、必须面对的问题。
在我国高校简称中,重名现象屡见不鲜,如“华师大”,究竟是华东师范大学还是华南师范大学或是华中师范大学。也因为高校改名潮,高校简称重名实属正常,所以也不必多虑。但为什么突然之间会成了问题呢?其中原因诸多,具体说来,要么就是为了招生需要,要么就是为了社会认知,要么就是为了品牌宣传。一言以蔽之,就是利益驱动延伸而来的名利之争。
据了解,高等教育法中并没有规定简称,一般情况下都是使用的全称。至于高校简称一般是从习惯,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究竟所指为何,需要看具体语境。尽管在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中均无简称的规定,简称并非一个正规的称呼,当然还有不少高校没有简称,但事实上高校简称牵涉相关法律问题。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法律保护,其中既有高校简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有高校的名称权保护问题。
据有关媒体披露,近几年涉及高校名称权的法律纠纷十分频繁。前些年,北京大学就曾经接连向法院提起5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名称权。后来他们干脆将“北京大学”“北大”“燕园”“未名”“PKU”以及北大标志等全都注册为商标。事实证明,司法部门对高校简称的名称权乃至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校简称之争实际上还带来了良性效应。通过争议,使社会各界对如何提高高校对校名的权利意识,如何珍惜校名背后凝聚的知识产权和独特历史人文价值,以避免各种急功近利、盲目的更名,有了更清晰的了解与更明晰的对策。关键还是需要努力打造属于本校独特的校园文化,加强属于本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据新京报,作者:刘桂明)
附:部分教育部核准章程高校所列简称
中国人民大学:英文缩写RUC
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上外”,英文缩写SISU
武汉理工大学:简称“武汉理工”,英文缩写WUT
华中师范大学:简称“华中师大”,英文缩写CCNU
吉林大学:简称“吉大”,英文缩写JLU
上海交通大学:简称“上海交大”,英文缩写SJTU
同济大学:简称“同济”,英文和德文译名Tongji。
四川大学:简称“川大”,英文缩写SCU
东北师范大学:简称“东北师大”,英文缩写NENU
上海财经大学:简称“上海财大”或“上财”,英文缩写SUFE
中国矿业大学:简称“中国矿大”,英文缩写CUMT
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缩写SDU
兰州大学:简称“兰大”,英文缩写LZU
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缩写TJU
华东师范大学:简称“华东师大”,英文缩写ECNU
武汉大学:简称“武大”,英文缩写WHU
重庆大学:简称“重大”,英文缩写CQU
北京外国语大学:简称“北外”,英文缩写BFSU
北京大学:简称“北大”
清华大学:无
南开大学:简称“南开”,英文缩写NKU
浙江大学:简称“浙大”,英文缩写ZJU
中南大学:英文缩写CSU
中山大学:简称“中大”,英文缩写SYSU
电子科技大学:英文缩写UESTC
西安交通大学:简称“西安交大”,英文缩写XJTU
北京师范大学:简称“北师大”,英文缩写BNU
大连理工大学:简称“大工”,英文缩写DUT
复旦大学:无
南京大学:简称“南大”,英文缩写NJU
厦门大学:简称“厦大”,英文缩写XMU
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英文缩写HUST
湖南大学:简称“湖大”,英文缩写HNU
华南理工大学:简称“华南理工”,英文缩写SCUT
北京理工大学:简称“北理工”,英文缩写BIT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英文缩写BUAA
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英文缩写HIT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简称“中国科大”,英文缩写USTC
中央财经大学 :简称“中央财大”或“中财大”,英文缩写CUFE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简称“对外经贸大学”或“贸大”,英文缩写UIBE
华东理工大学:简称“华理”,英文缩写ECUST
西南财经大学:简称“西南财大”或“西财”,英文缩写SWUFE
西南交通大学:简称“西南交大”,英文缩写SWJTU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简称“西电”,英文缩写XDU
暨南大学:简称“暨大”,英文缩写JNU
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缩写BJTU
中国传媒大学:英文缩写CUC
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英文缩写CUPL
北京邮电大学:简称“北邮”,英文缩写BUPT
哈尔滨工程大学:简称“哈工程”,英文缩写HEU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南航”,英文缩写为NUAA
责编:刘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