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到7日的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用习近平的话说,“由中央来开这个会,在党史上还是第一次”。七常委全部出席的党史创举,也意味着新形势下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以往,算得上是一种“升格”。
事实上,关于群团工作,2014年最后一场政治局会议中,就审议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今天,《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已经全文刊发,数万字的材料,要择要读出思路,需要梳理。今天小组的第三条有这份意见的全文转载,读完解读版本再读全文,相信组员会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收获。
什么是群团组织
群团组织,全称为群众性的团体组织。它既是党直接领导的组织,也是群众自己的组织。在中央编制机构中的群众组织,一共包括22家单位。这其中,有的大家可能都不是太熟悉。它们是: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是的,除了人们熟知的“工青妇”,在中央编制机构中的另外多家群众组织,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行业性质的(法学会、科协、外交学会、记协、文联、作协、工商联等),也有侨联、台联这样面向海外的组织,还有建国初期特定人群组成的黄埔同学会、欧美同学会等有历史意味的组织。
言而总之,一句话,这些都属于“大统战”的范畴。以前我们熟知的“一切爱国的建设者”,差不多就可以概括群众组织的广阔性。
新表述里的“第一次”
特殊的举动,总有特殊的背景。
比如,在《意见》中,就有这样的背景表述——“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意见》还这样表述做好群团组织的目的之一:“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打造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干扰和破坏和‘颜色革命’的铜墙铁壁”;
“生死存亡”见诸官方文件已经不是第一次,阐述反腐意义的时候已经用过。但把“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和“颜色革命”放入官方文件,在近年来也属罕见。
众所周知,共产党起家的“三大法宝”之一,就是“群众路线”;革命战争时期使共产党赢得人心、建设时期使国家振衰起敝,靠的也是共产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但毋庸讳言,当下的中国,官方和民间存在诸多的误解和矛盾,导致舆论撕裂,社会流动性差,公众对社会事件的有效参与不够,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足。这也就是习近平所言,“人心是最大的政治”。
尤其在当下的中国,无论是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发展,还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抑或是社会和谐稳定,说到底,都得靠群众、靠人民。这是根本的出路,更是共产党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而在这样的背景下,群团组织的意义就凸显出来了——它既可以承接国家意志,又可以团结和发动群众。
换句话说,这一次的“升格”,是一种重视,更是对传统的回归。这种做法和态度,在此前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就已体现出来。
问题
既然说要“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就说明群团工作中存在弊病和提高的空间。
用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的话来说,这些问题就是“衙门作风”、“职能雷同”、“代表面窄”和“内容空泛”。归结起来就四个字:脱离群众。
《意见》则指出了更为直接和现实的问题:“当前有的地方和党委对群团组织不够重视,对群团工作缺乏研究,也缺少支持”。
简单说,就是“边缘化”:一方面,群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处于边缘地位,无法有效地参与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管理;另一方面,虽然是群众组织,但是在群众中处于边缘,端着官架子,不能真正代表人民群众。
所以针对这两个方面的缺陷,向上应该打通政治参与通道,向下应该接近群众。
怎么办
针对群团工作中脱离群众的问题,必须克服衙门作风,要和党政机关保持区别。这就要求扭转群团组织的行政化倾向。同样,也要避免群团组织内部人员的过度精英化,接纳和代表更多的普通群众。
《意见》中提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各类新兴群体中的影响力亟待增强。”这一举措的关键,是增加群团组织的广泛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经济社会背景下,更多非传统的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涌现,新的职业和阶层兴起,因此群团组织更要广泛联系,不能固守已有的框架而疏忽遗漏这一批社会的新力量。今年5月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同样是要求“团结更多的新兴群体”,也提到了“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更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群团在政治生活中地位不高的现实状况,《意见》也给出了应对措施。这方面,可以看作是真正的“升格”。
比如说,“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将如此,专题群团工作会议将成为惯例和常态,群团工作也将“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
同时,“地方党委有关工作会议应该请群众团体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列席”,同时,“工青妇”的负责人也可以考虑进入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在重要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拥有了席位;
同时,在社会管理、协商民主、维护群众利益等群团组织的“既有工作范围”内,中央也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如果把这些概括起来的话就是:提高群团组织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同时转变政府职能,把一些政府功能转交给群团组织去做,并在制度上做出安排,给予保障。在此基础上来理解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重视程度,就更加完善和具体,而非简单的“说说而已”、表个态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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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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