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中评社报道,日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邓利娟在第六届台湾研究新跨越学术研讨会上发言认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给台湾带来了巨大利益,从这种利益的实际分配结果看来,不仅有利于大企业、大财团等社会上层民众,在客观上中小企业和普通民众也分享到了两岸经贸交流的成果。但同时,受限于两岸经济合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发展,两岸经贸利益分配机制尚存种种问题,这就影响到岛内部分民众对两岸经贸利益的“获得感”。
邓利娟指出,服务业在两岸经贸交流不断推进的同时也迎来了巨大的发展。2008年以后,陆客来台、两岸直航、台商赴大陆投资等推动了两岸服务贸易的大幅增长,大大推动了台湾旅游观光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等行业的发展。在两岸经贸交流中,无论是两岸贸易、投资还是人员往来方面,北部地区获益都远高于南部地区,这在客观上决定了两岸经贸利益在台分配北多南少的格局。两岸经贸交流中的主要参与者如企业主,财团,社会上层民众等直接参与两岸经贸交流,因具有较强经济、政治和社会资源优势在两岸经贸交流中居于主要地位;一般参与者如中下层民众包括一般工薪阶层,农民,青年等群体也从中获利,比如陆资入台据估计已经创造了上万个就业岗位。
邓利娟认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给台湾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是客观现实,之所以岛内部分民众会“无感”,相当程度上是因这利益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所造成的。
首先,经贸利益分配中产业集中度过高。从交流利益的产业间分配而言,制造业目前在两岸经贸交流中无论是投资还是贸易都远远领先于服务业和农业。
其次,交流利益分配中区域分布不均衡。两岸经贸交流中,无论是贸易、投资、人员往来各个方面,出现了北多南少的区域分布不平衡的现象。其主要原因为包括高雄市(县)、台南市(县)、嘉义市(县)、云林县和屏东县八个县市在内的台湾南部地区,在两岸交流中有边缘化现象。
第三,经贸利益的阶层分配不尽合理。主要参与者获利多,一般参与者获利少。这是两岸经贸交流利益在台分配的主要状态。
邓利娟还就改善两岸经贸利益在台分配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首先,要改善经贸利益分配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目标。一方面要做大两岸经贸交流的“蛋糕”,提高两岸经贸交流的总体利益,另一方面要“分好蛋糕”,使利益的受益面扩大,惠及更多台湾同胞。
其次,要推动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实施,改善利益的产业分配。事实证明,ECFA 对两岸经贸的促进作用明显。推动和完善ECFA 进程,有利于两岸经贸交流成果的扩大,从而产生更多的利益。目前两岸的贸易,投资利益集中于制造业。
第三,要加强同台湾南部交流与合作,改善利益区域分配格局。
第四,要改善两岸经贸交流形式,惠及更多民众。鼓励青年、普通民众参与到两岸经贸交流。以往两岸经贸交流参与的主要对象为企业家、大财团和社会上层人士。普通民众和青年群体参与度较低,在两岸经贸中的发挥的作用有限。鼓励青年和普通民众参与交流,有助于落实对其让利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动两岸交流与合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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