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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餐馆摔伤索赔索赔14万 公共场所摔伤谁该担责

2015-10-10 08:21:17来源:中国青年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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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餐馆摔伤索赔索赔14万 公共场所摔伤谁该担责

庭审时,餐馆一方认为张女士摔伤是其自身责任,餐馆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餐馆楼梯地面湿滑,存在着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张女士缺乏谨慎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损害的发生,张女士亦存在过错,故应当减轻餐馆一方的民事责任。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最终,法院判决餐馆赔偿张女士2.7万余元。

责编:宋胜男

关键词:餐馆,张女士,索赔,女子,法院判决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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