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陈昶屹
因认为“炒作专家”华汉在接受多个娱乐节目采访时,声称被“奶茶妹妹”章泽天花费百万元聘请宣传策划,并称其与刘强东的恋情系两者“商业合作的结果”等言论系捏造。章泽天将对方诉至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华汉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万元。昨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章泽天诉称,2009年,她因一张手捧奶茶的照片而受到网友的喜爱,在网络上获得了相当的关注度,被广大网民称为“奶茶妹妹”。而被告华汉为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营销策划。被告在媒体上自称为众多明星、艺人、企业家进行炒作的“炒作专家”,而原告就是其最为成功的炒作案例。
章泽天认为,被告在公开场合发布诽谤原告的言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其中,影响最大的一是《搜狐视频娱乐播报调查》栏目于去年4月18日播出的“奶茶妹妹恋情或为炒作,百万炒作团队浮出水面”节目,二是上海星空卫视《金星撞火星》栏目于2012年7月20日播出的节目。
在这两期节目中,被告声称章泽天成名是花钱炒作的结果,“奶茶妹妹”花费100万元找他宣传策划,原告与刘强东的恋情系两者合作的结果等等。
章泽天认为,被告的上述虚假言论传播广泛,影响甚重,使得原告的公众形象完全被颠覆,从而对原告及其家人进行指责、侮辱和谩骂,造成严重精神创伤。鉴于此,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5万元。
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被告缺席庭审。庭审过程中,章泽天一方提供了涉案视频。章泽天代理人表示:“原告根本不认识被告,更不会聘请被告炒作。此外,原告和刘强东的恋情也属自由恋爱,目前二人已经结婚。”昨天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
奶茶妹称自己“走红”实为偶然,“奶茶妹妹”章泽天诉上海诗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汉诽谤及名誉侵权,并索赔45万元。昨日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因华汉本人未到庭,该案缺席审理,且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狐)本来也为该案被告,因此次开庭前双方已达成和解,章泽天的两名律师当庭变更诉求,撤去了搜狐,只诉请法院判令华汉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两名律师在庭上称,2014年4月18日,搜狐在其“视频娱乐播报调查”节目中,发布了一段名为“奶茶妹妹恋情或为炒作,百万炒作团队浮出水面”的视频,在这个视频中,华汉作为“奶茶妹妹”走红的关键人物多次出现,称其就是“奶茶妹妹”花100万元聘请的“幕后推手和炒作专家”,“奶茶妹妹”和刘强东的恋情,也是同其合作的结果。
在该节目中,华汉称其为“炒作专家”,其炒作过很多小明星、小艺人、小演员、甚至小的企业家等。
针对章泽天如何认定华汉诽谤及名誉侵权等问题,两名律师称,华汉的说法纯属无中生有、颠倒事实,实际上,章泽天那张抱着奶茶走红网络的照片,不知是谁放到网上的,其走红也是因为偶然,和刘强东的恋情也不是炒作,“章泽天还是一名学生,还没有找到工作,也并不认识华汉。华汉如此诽谤是为了给其炒作公司承揽业务,这给章泽天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创伤”。
因被告华汉未到庭,且无法组织双方调解,该案宣布休庭。
责编:栾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