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身份全是假的,银行“放水”为不法分子提供通道
据公安和外汇管理部门介绍,地下钱庄案件中最为关键的证据就是资金转账记录,但根据异常交易线索追查犯罪主体时,却发现注册身份全是假的。
“地下钱庄控制的公司都是‘空壳',资料都是假的,如果银行网点稍微做核查,就能发现疑点。但正是因为银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疏漏,才给不法之徒提供了通道。”欧阳雄说。
为了掩盖资金来源的性质、主体,地下钱庄的实际控制者往往会“借用”多人的身份证开户,然后层层划转。当公安民警进入现场调查时,犯罪嫌疑人第一反应就是销毁网银优盾,以干扰有关部门对资金的追查。
欧阳雄表示:“一直以来,监管部门都要求银行对客户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尽职审查,但从实际情况看远没有做到位。近期的案件发现,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甚至利用银行客户资源做起居间介绍的生意。”
束剑平告诉记者,一些地下钱庄成员长期在银行、闹市区招揽生意,一旦发现有人需要办理外汇、承兑等业务就主动推销。6月份刚刚收网、涉案金额达120多亿元的深圳特大地下钱庄案中,某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当时的行长沈某生主动提出替香港籍商人陈达将巨资转移境外,实际上就是利用地下钱庄渠道进行的。大量涉案“客户”证实,他们之所以找到地下钱庄,均是由银行员工或其他熟人朋友介绍的。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室主任曾刚说,银行应“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通过加强内控,认真履行对开户人的审查和追溯;同时,也要提升外部法律上的制约,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监管,从制度上增加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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