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霾,不再“等风来”

2015-12-02 06:54:16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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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北京发布今年首个霾橙色预警,为今年首次罕见的空气重污染和霾橙色预警齐发。截至12月1日,北京今年以来最严重的雾霾过程已持续5天,并仍在继续。

每逢重度污染,当人们艰于呼吸,便纷纷霾怨,同时也不忘调侃,比如这两天流行一个段子:“今天全北京都在吸毒,朝阳群众呢?”“朝阳群众也在吸,没空举报。”把雾霾中的艰难生存比喻成“吸毒”,当然只是戏谑之谈,但也让人读出深深的恐慌与无奈,特别是身处雾霾区的居民更有酸楚,也更有发言权。

它山之石或许可以攻玉。一谈到雾都人们往往会想到伦敦。这个历史上有名的“雾都”,在1952年12月发生了“伦敦烟雾事件”,直接或间接导致数千人死亡。

这不是悲剧的终结。据报道,10年后,伦敦又发生了一次类似的烟雾事件,造成1200人的非正常死亡。遭受重创的伦敦,终于痛定思痛。

与昔日的雾都伦敦相比,国内的一些城市常年来为雾霾所困扰,虽未冠以雾都或霾都,但雾霾来势汹汹,贻害甚深,却是不争事实。钟南山院士曾说,非典可以隔离,但是大气污染谁也跑不掉。他还表示,灰霾不光是对呼吸系统,对心血管、脑血管、神经系统都有影响。

对不怀好意的雾霾,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对一次次不期而至的雾霾,我们更不能无动于衷,任它来逗留。

伦敦空气从1952年的“能杀人”,到上世纪70年代摘掉“雾都”帽子,再到现在“PM2.5浓度近25微克/立方米”,用了三四十年时间。他们采取了哪些措施?具体说来,不外乎四点。

其一,立法。“伦敦烟雾事件”3年后,1956年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出台。1974年出台《空气污染控制法案》,1995年出台《环境法》。其二,执法出重拳,不让法律法规悬于半空。比如法律规定在伦敦城内的燃煤火电厂都必须关闭,要求在英国一批城镇里设立无烟区,区内禁止使用产生烟雾的燃料。不管有多大阻力,付出多大代价都必须推行。其三,大力推行新能源,以及清洁空气手段更新换代等等。其四,政府率先垂范,民众积极响应,媒体履行监督职能。祛除污染,政府必须发挥最重要的主导作用,而民众也不可置之度外,同呼吸共命运,也就同担责,如今环保已成为全体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意义深远。

其实,与伦敦的相关措施相比,我们的做法也有交集共通之处,无论立法还是执法,无论政府带头还是民众跟进,都可圈可点。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使治污效果更快地体现,如何使除霾效果更持久地保持下去,以及如何多一些蓝天白云,而不是今天来明天走?

诚然,雾霾萦绕的中国梦不是清晰的中国梦,不除掉心肺之患的中国梦不是健康的中国梦。去除雾霾不能靠“吹”,说一千道一万最终靠实干。有人盼望,巴黎气候大会的劲风能够吹散中国的雾霾;还有人盼望,天蓝蓝天天蓝。除霾只要多一些完不成任务就“提头来见”的勇气,多一些“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魄力,雾霾总有一天会成为文物,躲闪在人们久远的记忆中。

(王石川,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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