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液化气烧伤孩子:私自倒灌引发火灾 私自倒灌液化气的是危害
检方指控 私自倒灌引火灾 烧伤邻居两个孩子
孙某来京务工,在石景山区衙门口旧货市场院内居住。因手续不全,孙某无法办理煤气本。于是他购买了空液化气罐,然后向邻居苗某购买液化气,苗某持自己的煤气本从液化气站购买液化气后,孙某用软管将液化气灌入自家的空液化气罐内。
2015年7月9日早上7时许,孙某开始自行灌装液化气,到中午12时许,基本灌装完毕,孙某关闭阀门。此时他闻到异味,发现液化气泄漏,但软管无法拔下,孙某于是到10米远的水龙头处将毛巾沾湿,打算垫着拔软管。
就在此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泄漏的煤气被邻居家的明火引燃,烧伤了邻居家正在做饭的两个孩子,女孩10岁,男孩9岁。经鉴定,女孩重伤二级,男孩轻伤二级。
事发后,邻居用灭火器将火熄灭,孙某送姐弟俩就医。目前,孙某已支付7万多元的医疗费。检方认为,应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孙某的刑事责任。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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