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杀人焚尸服刑23年后再审 最高检曾抗诉

2015-12-28 10:43:07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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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标题:绵竹男子被控杀人焚尸 服刑23年 最高检向最高法抗诉 案件再审 为不让陈满与社会脱节,家人在每月给陈满的挂号信加上几本杂志,最近几年每月邮寄四本杂志,分别为:《小说月刊》《小说选刊》《青年文摘》。律师认为,关键物证的丢失,让寻找真凶变得困难,而其他口供、证人证言,并不足以证明陈满作案。

  罕见的再审 最高检直接向最高法抗诉

  1988年春节刚过,陈满和姚军、王福军等8个四川老乡,怀揣梦想去到离家千里的海南岛。 但4年之后,陈满的命运瞬间被改变。

  1992 年12月25日,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命案,四川人钟某身亡,遗体严重烧损。1994年11月,海口中院一审判决认定,1992年12月25日 晚7时许,陈满从宁屯大厦去往上坡下村109号,将钟某杀害,并焚尸灭迹,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死缓。

  曾代理陈满案的律师曹铮说,陈满本想上诉,因不懂法律,错过了提起时限。即便如此,案件还是进入了二审程序。判决作出后,最先提出异议的不是陈满,而是检察院。一审宣判4天后,海口检察院认为判决过轻,提起抗诉。

  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之后,陈满被羁押在美兰监狱服刑。在律师王万琼、李金星和陈建刚等人的关注下,2014年2月,陈满案申诉状被递交到最高检,最高检启动复查程序。

  之后,此案出现转机。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就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认为海南省高院(1994)琼刑终字第81号刑事裁定书定案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4月24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浙江省高院进行审理。12月8日,浙江省高院举行陈满案再审庭前会议,确定明日再审此案。

  家庭的改变 曾经的文学青年已变小老头

  陈 满父母均是公务员,陈满去海南前也是公务员。“他就是文学青年,一个理想主义者,去海南是为了逐梦。”同学姚军回忆。王万琼2013年1月24日会见陈满 后,在博客上写道“当年在天涯海角咧嘴大笑意气风发的样子已无影无踪,站在我面前的分明是一个面容苍老黝黑,微微佝偻着背的老年人。”

  陈满父亲陈元成的家里,一间书房的书桌上、书柜里摆满了或厚或薄的各种文件、材料。这堆文件、材料是夫妇俩多年来为儿子陈满申诉奔波的见证,最早的一份距今已有23年。20多年前,陈元成写字甚至不需要眼镜,如今,他要戴上眼镜,加上放大镜才能看清。

  为不让陈满与社会脱节,家人在每月给陈满的挂号信加上几本杂志,最近几年每月邮寄四本杂志,分别为:《小说月刊》《小说选刊》《青年文摘》。

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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