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一点修理费,程某准备将车开到河南南阳某熟悉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为此程某将整个车头连后视镜都用塑料布包裹了起来,只在驾驶位正前方留下了一个不足20公分的小“视窗”,还购置了摩托车头盔,在驾驶十几公里后程某被风吹得受不了,又用透明胶将这个小“视窗”封了起来,驾驶条件得到“改善”后程某一路狂奔百余公里,时速一度超过70公里/小时。
民警在路面监控中发现程某的瞬间车速达75公里/小时,这样的安全防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最后民警对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将“”货车带离高速。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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