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西流
1月1日是2016年的第一天,然而此前,河南周口郸城县的三轮车车主们就被要求提前缴纳2016年全年的“占道罚款费”和“卫生费”。对于收费标准,郸城县城管大队王副队长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预收罚款并不违规,“每年都这样收”。(1月2日《京华时报》)
事实上,河南郸城城管部门向三轮车车主预收2016年罚款,更像是一场“猫养老鼠”的游戏。城管部门生存需要收入,收入需要罚款,罚款需要拿车主“开刀”,没有三轮车车主这只“老鼠”,就养不活城管部门这只“猫”。然而,城管部门在预收罚款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使违法行车、占道、乱扔垃圾等不良现象难以禁绝,社会承担了更大的成本,群众对政府产生了不少误解。
当行政执法等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也只有罚款与扣车时,行政执法部门基于自身生存及发展的需要,就会出现以支定收、以收定罚现象;而一旦罚没收入的“财路”被堵,就等于断了城管部门及执法人员的“生路”。问题是,当地城管部门向三轮车车主预收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违反了“权力法授”原则。
然而,不仅是河南郸城城管部门,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门,也热衷于玩“猫养老鼠”的游戏。为了完成“罚款指标”,执法人员全员上路,大兴“罚款经济”。罚款本是通过经济手段来震慑和惩戒违法违规者,从而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安全的根本目的。然而,交管部门大兴“罚款经济”,等于可以“花钱买违法”,将交管部门与司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异化为一手交钱、一手免责的合作伙伴关系,而神圣威严的交通法规,俨然成了交管部门疯狂敛财的“提款机”。
可见,“罚款经济”不除,“猫养老鼠”游戏不止,行政执法等于行政处罚,这种只顾及部门利益而无视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执法手段,就会层出不穷。特别是,以罚代法,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违背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损毁了政府自身形象,政府也将因此而失信于民。可见,交通环境的整治,民众公共安全感的提升,还是要从执法部门自身抓起,从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改良执法理念做起。各地行政执法部门应反躬自省,摒弃“罚款经济”,对于“预收罚款”之类的内部规定,从制度上肃本清源,才是治本之策。(张西流)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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