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万黑户转正难点 哪八大类黑户可以上户?

2016-01-15 13:32:46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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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300万黑户转正难点】据报道,近日,国务院下发文件: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无户口人员均可正常落户。

  1300万黑户转正难点 哪八大类黑户可以上户?

  【1300万黑户转正难点】据报道,近日,国务院下发文件: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无户口人员均可正常落户。这对于全国1300万黑户可是大好消息,然而事实上却还有很多难点。

  全国1300多万没有户口的人员将有可能依法获得自己的户口。国务院办公厅14日公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

  黑户的福音

  《意见》的公布对于全国1300万左右黑户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无户口人员在1300万左右,占总人口的1%左右。而据人口学者推算,由于一部分黑户担心暴露而没有在普查中登记,实际的黑户数量有可能会高于1300万。但同时,由于无户口人数的总量是一个变动的数据,可能每一年有一部分人上了户口,同时也出现一些新的无户口人员,因此,其总量可能仍然是个庞大的数据。

  根据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在2014年所做的抽样统计,“黑户”形成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不符合政策超生、未婚生育、没有主动登记和毕业迁移证丢失等。其中,计划外生育是造成没有户口的主要原因。《意见》列出了八类无户口人员,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被列在第一类。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禁止将落户与超生挂钩。但一直效果不明显,黑户问题仍然严重。事实上,禁止落户已经成为基层计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一个重要砝码。江苏省一位基层计生办主任昨日告诉记者,由于人口的流动性等原因,征收社会抚养费难度非常大,禁止上户口是最重要的一个抓手。

  “如果落户跟社会抚养费真的脱钩,征收工作会更困难。”上述计生办主任说。

  哪些无户口人员将因此受益?

  (一)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 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 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 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 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 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 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 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 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 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难点何在

  从《意见》看,中央要解决黑户问题的决心很大,措辞也相当严厉。《意见》强调,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

  这并不是中央第一次明确要求解决黑户问题。黑户问题之所以久拖难解,成为一个顽疾,其根本原因在于超生处罚无法真正彻底与落户问题脱钩。很多地方的公安机构需要看到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才为超生人员上户口。另有一些地方,虽然不要求一定有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但是会定期把上户口的超生人员名单提供给计生部门。

  读者杨女士昨日就对本报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我很想给孩子上户口,但担心上了户口,计生部门就有了我超生的证据,就会来找我收社会抚养费。反正孩子还小,我再等等看吧。”

  有这样担心的超生黑户不在少数。本报调查发现,超生黑户中超过95%是二孩超生。由于各省正在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部分人群盼望能够在条例完成修订后获得“宽大处理”,因此更不愿意冒险前去上户。

  这就出现一个僵局。一方面公安部门正在着力为无户口人员上户口大开绿灯,另一方面是众多黑户惧怕超生处罚而不敢前去入户。这个僵局需要从根子上被打破。《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并在最后强调,凡以前文件规定与该《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该《意见》规定执行。

  与此同时,关于社会抚养费去留问题也成为网络上众多网民们讨论的一大热点。多数网友认为,社会抚养费早该取消了,一旦取消社会抚养费,其它问题迎刃而解了。南方网评论《“黑户”依法登记释放三大社会利好》认为,此举体现了中央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有利于提升人口素质,实现社会综合效益。有利于斩断“灰色”利益链条,实现依法治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就此指出,我国户口登记政策从来就没有和计生政策挂过钩,任何人都应该登记。脱钩也不光是计生部门一家的事,与当地党委政府也密切相关。

  有分析也指出,“黑户”问题本不应存在,但多年来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法典导致基层政府将“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相捆绑,致使多数经济状况不好的家庭无法给孩子上户口。从技术上来说,解决“黑户”并不复杂。但从1960年代开始,户口政策被用来当作强化人口管理的基本工具和手段。自1984年以来,国内居民,尤其是大城市市民户籍的福利功能被大大强化。这两个制度因素强化了登记户口和找回户口的障碍。现在公安部要解决黑户问题说起来其实很容易,不过僵局在于卫计委和黑户们可能都不怎么配合。还需要放宽计生政策给“黑户”们松绑。

  沸沸扬扬的相关舆情提醒人们:知易行难。公安部和中央一个月内两次提到解决“黑户”问题,力促户籍和社会抚养费脱钩。其背后更大的政策背景是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户籍制度改革。解决“黑户”问题则是户籍改革首要突破的壁垒。要把1300万“黑户”人群的户口全部落实下来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情,而如何把这一牵涉甚广的民生大事办好,需要考验的不仅是公安和计生等政府部门,还包括相关立法机构。

责编:栾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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