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致女生死亡负全责
走进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座居民楼,一处60平方米的小房子内,83岁的沈某和65岁的周某老夫妻就住在这里。
12年前的一场车祸,夺去了老两口唯一爱女的生命。而车祸肇事者正是桂敏海。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宁波,1996年取得瑞典国籍。2003年12月8日,在宁波经商的桂敏海驾车从宁波市江东区驶往镇海区途中,经过宁波某大学时,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在校女大学生撞倒致其死亡。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经检测,事发时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桂敏海负事故全部责任。
“这个家一下子塌了。”周某说,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她夫妻二人双双病倒,特别是当时年过七旬的丈夫,从此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出现精神恍惚、抑郁,甚至一度要自杀。
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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